配合处室:重点工程推进处、市政建设处、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处、各督导组
对接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
(5)建筑装饰和市住建局直管市政工程停止涂饰作业和道路画线、沥青摊铺等VOCS作业。
牵头处室:市政建设处、市建筑装饰业发展服务中心
配合处室:重点工程推进处、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处、各督导组
对接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
(二)水环境保障方面
1. 会前保障措施
按照《西安市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西安实施方案》《全域治水碧水兴城西安市河湖水系保护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以及西安市碧水保卫战2021年工作方案,做好相关工作任务。
2. 会期保障措施
(1)强化建筑工程施工降水管理。
牵头处室:质安处
配合处室:重点工程推进处、市政建设处、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处、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城中村改造建设工程监管中心
责任单位:各区县住建局、各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市轨道集团
(2)提高水资源利用水平。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达到40%以上。
牵头处室: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处
责任单位:各区县住建局、各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
3. 会后保障措施
参照会前保障措施要求,持续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巩固改善成果。
五、相关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把保障工作摆上位、谋到位、抓到位,切实履行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并落实责任到人。
(二) 严格落实责任。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要加大督导巡查力度,对检查发现或移送的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立即整改,狠抓落实,做到每个问题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三) 强化督导检查。市住建局各督导组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移送相关区县、开发区。同时,各督导组及市工程建设住房监察队按要求报送督查检查工作统计表(见附件),会前阶段每月23日前报送当月督导检查情况;会期阶段每日下午5点报送当日督查检查情况。
(四) 严肃追责问责。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监管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区县、开发区,一律作为月度考核依据并移送问责。各区县、开发区对于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不力的责任人,也要依规依纪进行问责。
(五) 加大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对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顺利举办的重要性,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引导绿色施工,培育公众节水意识,努力构建全民行动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