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相亲叫什么你知道吗?不知道不要紧,趣前史小编告知你。
在古代,男女自己对自己的婚姻底子没有话语权,全部遵从“爸爸妈妈之命,媒妁之言”。婚姻大事,全由爸爸妈妈做主。
假如“不待爸爸妈妈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爸爸妈妈国人皆贱之”(孟子·滕文公下)。并且在婚姻嫁娶的环节中,并没有相亲环节,洞房之前男女两边是不能碰头的。在宋代曾经,按照古礼,婚姻嫁娶要通过纳采(送礼、求亲)、问名(问询女子名字、生辰)、纳吉(到女方家送礼、订亲)、纳证(男方向女方送聘礼、请期(定婚期)、亲迎(成婚)等环节,古称六礼。到了宋代,据《朱子家礼》所述,六礼已减为三礼,即纳采、纳币、亲迎。可是,不管婚礼繁琐仍是简练,一概都不注重碰头相亲。假如说像现在那样男女往来一段时间再成婚,在古代则归于雷人的事。
当然,宋代礼仪相对灵敏,并不彻底拘泥于古礼。所以,也有注重相亲的。据北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记载,相亲时,男方的亲人或许母亲到女方家,假如看中了,就送一枝钗子插在女孩头上,叫做“插钗子”;假如不中意,就会留下一两块彩缎,给女方压惊,这婚事也就算了。从记载上看,男方对女方是有选择权的,最少男方家长看到了女孩的长相。而女方只能凭媒妁三寸不烂之舌,稀里糊涂地把女儿嫁了出去。洞房之夜,女子“看见员外须眉皓白,暗暗的叫苦”,咒怨媒妁“将我误了”。
在我国,凡大事或喜事必有酒。南宋吴自牧的《梦梁录》如此描绘相亲情节,“男家择日备酒礼诣女家,或借园圃,或湖舫内,两亲相见,谓之相亲。男以酒四杯,女则添备两杯,此礼取男强女弱之意”。意思是说,男方挑个好日子,带着礼品到女方家里,或许在园圃里,或许在湖上,两边碰头。桌上,男方放四杯酒,女方放两杯酒,以表明男强女弱。在觥筹交错、酒酣耳热的布景下,男女青年终身的美好就这样被决议了。神马脾气品性、生活习惯、才干喜好,通通都是浮云,全凭那句“爸爸妈妈之命,媒妁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