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知县权利巨大!知县手下有多少官府机构?

2021-01-01 15:27:44 作者: 清代的知县权

  六房,对应朝廷六部,乃系县衙的直属组织组织,“附于州县公堂之左右”。县衙六房,设置书吏一名,并可依据详细情况,自行招募帮手帮忙作业。书吏,可有上级政府派遣,也可由知县自行招募。

  三班,分为担任县太爷升堂审案时的站班、行刑等事的皂班,也便是影视剧中常见,高喊“威武”,担任打板子的两排衙役;担任力差、催科、征比等作业的壮班,根本类似于如今税务部分的执法人员;担任缉奸捕盗、破案、解囚、捉拿犯人等作业的快班,也便是咱们常说的捕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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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跋文

  清代县衙,在知县的领导下,组织设置杂乱、体系;官员配给很多、全面,相较于管理国家的朝廷而言,丝毫不差。知县,作为县级政权的最高行政长官,主抓全面、领导全部,权利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