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帕热斯乃至以为“卖官准则”很先进,由于“它有利于低一级阶层向上攀升,有助于领导阶层的推陈出新,资产阶层因而可以行使公共权利并积极支持必定君主制”。
而大多欧洲学者们的逻辑则是由于司法界的职位都用来卖了,所以国王就逐步丧失了对司法界的操控,这样法国司法界就逐步脱离了封建独裁的操控,促进了资产阶层的开展,在其时是一种“先进的准则”。
中西方思维真的距离这么大吗?非也!欧洲学者这么说是由于捐纳的思维直到今日还存留在欧洲的社会系统中,欧美学界遭到的影响特别大。
尽管法国已在1789年废弃了卖官准则,可是在欧洲的教育准则中依旧保留了很多捐纳的痕迹。以高校为例,欧美大学以私立为主,政府一般不会拨款扶持这些私立高校,所以欧美的校园往往要依托外界捐款来保持教育和研讨,特别依靠巨贾的大笔捐款。
可是巨贾凭什么白白给你捐钱?必定不能让人家白捐钱。当巨贾的捐款到达必定数额,校园会让他们的子女直接进入校园学习,相当于花钱买入学名额。而普通人只能和在考场上拼实力,这和大清朝简直如出一辙。
欧美高校在毕业时鼓舞学生给母校
越是闻名的高校,收到的捐款就越多,学者们的获益就越大,相反校园没了捐款就步履维艰。而那些欧洲的学者们都是这种现代捐纳准则的获益者,所以欧洲学者对捐官准则的批判往往要轻得多,乃至不少人都会极力论述捐官准则的优点。究竟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假如非要说欧美教育很先进,我大清也很先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