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恨”为明末后金政权君主努尔哈赤发布的讨明檄文。下面趣前史小编就为我们带来具体的介绍,一同来看看吧!
天命三年(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正月,努尔哈赤对诸贝勒宣告:“吾意已决,今岁必征大明国!”,四月十三日以七大恨告天,起兵反明。
版别撒播
七大恨开始版别现已不存。现存最早记载七大恨内容的文献是后金天聪四年(1630年)正月皇太极率部攻击卢龙县时所发榜文——《金国汗攻卢龙誓师安民谕》。此份文件原保存于北京大学研讨所国学门,后移交于我国榜首前史档案馆。《明实录·神宗实录》、《满洲实录》、《清实录·太祖高皇帝实录》等书均有记载。但各书所记颇有收支。
今世史学家孟森研讨《金国汗攻卢龙誓师安民谕》所记内容后,撰写了《清太祖告天七大恨之真本研讨》一文。此文创始了使用原始档案研讨清代前史的习尚,对明末清初前史研讨有重要影响。
信息来历
清太祖实录版
大金国主臣努尔哈赤诏告于皇天后土曰:
我之祖父,未尝损明边一草寸土,明无端起衅边境,害我祖父,此恨一也;明虽起衅,我尚修好,设碑立誓,凡满汉人等,无越国土,敢有越者,见即诛之,见而顾纵,连累纵者,讵明复渝誓词,逞兵越界,卫助叶赫,此恨二也。
明人于清河以南,江岸以北,每岁窃逾疆场,肆其攘夺,我遵誓行诛,明负前盟,责我擅杀,拘我广宁青鸟使纲古里方吉纳,胁取十人,杀之边境,此恨三也;明越境以兵助叶赫,俾我已聘之女,改适蒙古,此恨四也;柴河三岔抚安三路,我累世分守,国土之众,耕田艺谷,明不容留获,遣兵驱赶,此恨五也。
边外叶赫,获罪于天,明乃偏信其言,特遣使遗书诟言,肆行侮辱,此恨六也;昔哈达助叶赫二次来侵,我自报之,天既授我哈达之人矣,明又挡之,胁我还其国,己以哈达之人,数被叶赫侵掠,夫列国之相讨伐也,顺天心者胜而存,逆天意者败而亡,岂能使死于兵者更生,得其人者更还乎?天建大国之君,即为全国共主,何独构怨于我国也?今助天谴之叶赫,抗天意,倒置对错,妄为剖断,此恨七也!
欺负实甚,情所尴尬,因而七恨之故,是以征之。
金国汗攻卢龙誓师安民谕版
金国汗谕官武士等知悉:我祖先以来,与大明看边,忠顺有年。只因南朝皇帝高拱深宫之中,文武边官欺诳壅蔽,无怀柔之方,略有势利机权,势不使尽不休,利不括尽不已,苦害侵凌,千态万状,其势之最大、最惨者,计有七件:
我祖先与南朝看边进贡,忠顺已久,忽于万历年间,将我二祖无罪加诛。其恨一也。
癸巳年,南关、北关、乌剌、蒙古等九部会兵攻我,南朝休戚不关,袖手坐视,仰庇皇天,大北诸部,后我国复仇,攻破南关,迁入内地,赘南关吾儿忽答(吴尔古代)为婿,南朝责我擅伐,逼令送回,我即遵依上命,复置故地。后北关攻南关,大举掳掠,然我国与北关同是外番,事一处异,何故怀服?所谓怨恨二也。
先汗忠于大明,心如金石,恐因二祖被戮,南朝见疑,故同辽阳副将吴希汉宰马牛,祭六合,立碑界铭誓曰“汉人私出境外者杀;夷人私入境内者杀”。后沿边汉人,私出境外,挖参采纳。念山泽之利,系我过活,屡次申禀上司,竟若罔闻,虽有怨尤,无门控诉。
不得已遵从碑约,始敢动手伤毁,实欲信盟誓、杜将来,非有意欺背也。会值新巡抚下马,例应叩贺,遂遣干骨里(纲古里)、方巾纳(方吉纳)等行礼,时上司不究出□招衅之非,反执送礼行贺之人,勒要十夷偿命。欺凌如此,情何故堪?所谓怨恨者三也。
北关与建州同是属夷,我两家构衅,南朝公直解纷可也,缘何助戎马、发火器、卫彼拒我?畸轻畸重,良可悲伤!所谓怨恨者四也。
北关老女,系先汗礼聘之婚,后竟渝盟,不与亲迎。彼时虽是如此,犹不敢轻许别人,南朝护助,改嫁西虏。似此羞耻,谁能甘愿?所谓怨恨者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