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丰台法院对“王女士被行李箱绊倒去世”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王女士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目前本案仍在上诉期。
被行李箱绊倒去世家属索赔被驳回
法院表示,王女士的死亡的确令人惋惜,但悲痛结果的发生,不能成为刘女士承担侵权责任的理由或前提。同时,陪同老年人进站的成年家属,应给予老年人审慎有效的看护和关注,及时发现并规避风险。
去年3月8日,在北京西站北广场二楼进站口,67岁的王女士被63岁的刘女士的拉杆行李箱绊倒受伤,15天后在医院去世。王女士的家属认为刘女士存在重大过错,将其诉至丰台法院,索赔62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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