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案件最新消息:张玉环获496万元国家赔偿

2020-10-30 17:10:37 作者: 张玉环案件最

  【导读】我们都知道此前引发错判张玉环27年,近9800天,正常人寿命的三分之一,张玉环从年富力强、家庭幸福的年轻小伙,变成了一个家庭支离破碎、与时代脱轨中老年人。自己一生中最宝贵的青春年华,都被耽搁了。今日关于张玉环案件的最新消息传来,据悉张玉环获496万元国家赔偿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是怎么回事吧!

  10月30日上午11点,张玉环国家赔偿案代理律师罗金寿和张玉环大哥张民强前往江西高院领取了国家赔偿决定书。被羁押近27载后获改判无罪,张玉环获得496万元国家赔偿。

  该决定书显示,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江西高院与张玉环达成国家赔偿协议:向张玉环支付国家赔偿金共计496万余元,包括无罪羁押9778天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澎湃新闻注意到,该赔偿金额总数创下国内冤错案国家赔偿的最高纪录。此前获国家赔偿数额最高的是吉林金哲宏获得的468万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余元。

  相当于一天赚500元左右吧。对于26年的人,真不多像欧美发达国家那样赔偿近乎上亿人民币都于事无补了,失去的时间要用足够的金钱和真相来还。

  据之前报道,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男童张振荣和张振伟被人杀害,邻人张玉环被警方定为嫌凶。1995年1月26日,南昌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张玉环用手卡、绳勒、棍打的方式将邻居家两男孩杀害并抛尸水库,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因不服判决,张玉环提出上诉。1995年3月30日,江西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01年11月7日,南昌中院重审判决再次认定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作出了和原一审判决相同结果的判决。

  张玉环仍然不服,再次提出上诉。2001年11月28日,江西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入狱后,张玉环坚持喊冤。直至2020年8月4日,江西高院对此案再审宣判,最终宣告张玉环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