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第五年,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主任黎霞在涉家暴案件的审理方面提出相关建议,希望在涉家暴案件的审理中,大幅度提高家暴行为人对被施暴人的损害赔偿标准。同时,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家暴者可少分或不分财产。
建议离婚分割财产时对家暴者少分或不分
黎霞表示,目前全社会反家暴意识还不够,有些老百姓甚至还有“老公打老婆、父母打孩子天经地义”的想法。其次,家暴取证难的问题非常突出。很多妇女被家暴后不知道让家暴行为人写检讨、保证书和承诺,或者在报警之后要求做笔录,不懂及时做伤情鉴定。第三,对家暴行为人的制裁力度过低。第四,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及负有反家暴职责的社会组织还未能很好地形成合力。第五,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存在难度,法院、公安机关不可能全天候全方位地保护受害人。最后,《反家庭暴力法》对家暴行为的规定还不够细化,导致相关执法部门难以准确执法。
黎霞建议,要加强对反家暴的法治宣传,提高对家暴行为人的惩罚,通过更严厉的制裁打击、震慑家暴行为。国家要及时展开全国反家暴法的执法检查,并总结反家暴的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推广;及时修改反家暴法中不适应反家暴实际,不利于预防、打击家暴行为,实操性不强、刚性不够的条款,健全反家暴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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