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方称对江歌遇害不担责
【刘鑫方称对江歌遇害不担责】4月15日,#江歌妈妈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庭审结束。庭审现场上,刘鑫方称对江歌遇害不担责,江歌的遇害是陈世峰行为造成。
据悉,审判长当庭宣布,鉴于本案双方争议较大,今天不作当庭宣判,案件将择期宣判。现场双方争议焦点为原告主张的侵权责任是否成立。
媒体报道称,在辩论过程中,江秋莲代理律师称,被告的过错行为,为陈世峰对江歌实施侵害行为提供了机会。被告刘暖曦(刘鑫方)的代理律师答辩称,江歌的遇害是陈世峰行为造成,责任应由陈世峰承担,刘鑫在整个事件过程中并无任何过错,依法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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