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前期制度中的“交错任用”与“宫朝相制”:以群牧司为例

2020-10-20 17:41:07 作者: 北宋前期制度

宋代群牧司内部的“交错任用”与唐代马政的变迁及其面对的制度问题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从唐代马政的影子里我们能看到宋代群牧司内部的“交错任用”之实态。除此之外,北宋前期的“宫朝相制”是如何实现及如何化解唐代以来的制度难题的,这也是有待考究的。

宋初一直实行着唐朝后期以来的使职制度。之后,他们也一直致力于制度的革新,以使政权更加稳定,内廷制度便是在这一时期得到快速发育成长的。

尽管如此,但宋初内部政权不够稳定,制度不够成熟这是可以肯定的。它虽在政治上批判唐朝后期宦官专权这一弊端,但在制度上还是照样采用唐朝的“南衙北司”这一制度。从而为内外两个官僚系统并立格局的形成奠定基础,也为后期构建怎样的制度问题埋下种子。

内外官僚体系的同步发展势不可挡,至真宗时期,对于内外官僚如何分权以及构建怎样的官朝关系已然成为了一个现实又急需要解决的制度问题。最终一套未见于君主诏令和士大夫讨论的一套务实、细密的方案被充分贯彻采用。这套方案简易而言,就是让两套官僚势力互相配合与制约,即在重要的事务机构中实现文官、武臣及宦官的“交错任用”。

想必对于北宋前期制度中的“交错任用”与“宫朝相制”鲜有人十分了解,那么接下来,我将从群牧司的成立与“交错任用”的实现、群牧司官职与人员结构的定型——“交错任用”的原则细化、刘太后主政时期群牧司的人事看“宫朝相制”的实现这三方面来进行解读北宋前期制度中的“交错任用”与“宫朝相制”。

一、群牧司的成立与“交错任用”的实现

在宋真宗赵恒即位后的景德二年,宋真宗做了两件比较有影响力的决定,一是“改诸州牧龙坊悉为监”,其中共计有十四处,真宗分别对它们进行赐名、铸印。二是成立了群牧司,这是他在位以来颁布的最重要的措置。

至此,群牧司一直被沿用直至元丰五年也就是在1082年被被神宗废罢。对于群牧司,宋真宗可是下了很多心血和精力的,是他一手精心设计的。那么究竟有多精心呢,我们往下看:

首先,当时的马政不断发展,并从中央扩张到了地方,而建立一个统领马政的机构则是大势所趋,这是有利条件。

其次,若建立群牧司,就必须要先解决其隶属关系,否则难以实施。为此,初始的群牧司便成为特例的直接对皇帝负责的机构,最后在景德二年后,宋真宗才将枢密使副兼任为群牧制置使,群牧司才得以在名义上受到枢密院的制约。

最后,也是最最重要的一点,宋真宗在群牧司内部增设层级,实行文官、武官与内臣的“交替任用”。表面上是将群牧司推向外朝,实则是将它由内外两个官僚政权共同管理。

二、群牧司官职与人员结构的定型——“交错任用”的原则细化

群牧司在宋真宗的精心布局下,以“交错任用”实现了“官朝相制”。在后续的发展,群牧司制度发生了数次变化。如咸平三年的制置群牧使是后来群牧使的前身,二群牧制置使又是静的时新设的新职位,且高于群牧司。

此后,群牧使在多次变化后便多以枢密直学士或翰林学士兼,后在景德四年被群牧制置使所取代。群牧制置使是在群牧使之上新设的职位,后又成为了群牧司的最高长官,权利的集中点。

再者就是群牧副使与勾当群牧制置司的关系,勾当群牧制置司是群牧副使的前身。最后就是群牧判官这一职位,长久以来,群牧判官相比其他职位而言是最为稳定的,它至设立以来就一直由文官担任。“交替任用”这一原则也在群牧司的分层设中也体现的淋漓尽致。

三、刘太后主政时期群牧司的人事看“宫朝相制”

至“交替任用”的实行以来它的作用核心便在于保持宫廷与外朝两股势力的平衡。然想要两个同时在一个机构共事的两派保持稳定,不出争端,这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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