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建立之后,鼓励官员举报贪赃枉法的人。官员举报之后,只要证据确凿,就可以获得升迁。如此的制度是否存在着弊端?
当然存在。举报别人如果确有其事,朝廷也明察秋毫,就算是解决了很大的问题。譬如雷有邻敲响登闻鼓,告发堂后官胡赞、李可度受贿枉法以及刘伟伪造代理官职文书而得官的事,王洞曾经收受李可度的贿赂,赵孚除授西川官却称病不到任,都受到赵普的庇护。宋太祖大怒,下令御史府审查讯问,让他们都受到了处罚。赵匡胤为了表彰雷有邻的举报,任命他为秘书省正字。宋太祖对赵普的恩宠渐渐疏淡了,开始下诏参知政事与赵普交替掌印、领班、奏事,来分夺赵普的权力。此后,赵普又多次遭到别人举报,但他权势很大,并没有被绊倒,渭州主帅章楶举报折可适,让折可适承担了修筑水川的士兵迷路死亡的事件,朝廷连降折可适十三级官阶,算是把事情了了。由此来看,举报并非都是根据事实来的,很多都是朝廷党派斗争的结果,还有就是让人承担责任的结果。
如果举报非实,就会发展为诬陷。大将侯延广经常被人诬陷,但是他有军功,朝廷也能查明实情,还是让他为慕容德丰扛了罪,被削夺兵权。大将王中正征讨西夏没有什么功劳,没脸见皇帝,就诬陷王克臣姑息士卒,让士卒们没有斗志。因为这次诬陷,王克臣被贬为单州知州。有人诬陷韩重赟,说他私下选取亲兵做为自己的亲信随从。赵匡胤很生气,想要处死他。多亏宰相赵普求情,不然韩重赟就身首异处了。王晏诬陷好朋友王兴夫妇,并将他们杀死,却没有受到惩罚。当时副使赵彦铎有好马,侯章想要,但是赵彦铎不肯给他。侯章怀恨在心,诬陷赵彦铎,说他谋反,并趁机杀掉他,还升了官。如此一来,诬陷人确实可以获得很大的好处,就是没有举报的那样的事儿,也不会受到朝廷的处罚,这样的买卖还是做得的。
举报别人可以升官发财,还要受到朝廷的庇护,那么,为什么不举报呢?很多官员就开始在心里打起了小算盘,举报别人的同时等于为朝廷清除了腐败分子,朝廷不会深究举报人是否证据确凿的,而是要搜集证据,秉公执法的。举报人没有付出什么成本,杀伤力却很大,获得的报酬也很多。他们只是凭嘴上一说,有的还提交一部分证据,就能轻松把人搬倒,而被举报的人就惨了,付出的代价极大,还不敢打击报复,因为朝廷势力大,举报人比他官职还大,他已经没有反抗之力了。在仕途,进贡一部分家财可以做官,举报别人也可以做官,还不用交出什么钱财,真是一本万利,方便之至。
但是,也有例外。就是被举报人军功赫赫,真的没犯什么错误,就被朝廷轻易绕过了死罪,而皇帝正好借机削夺他的兵权,收归朝廷所有。其实,朝廷早就有这个心思,只不过不好明说,借着举报的事收回兵权而已。还有的官员权势很大,财产丰富,向朝廷进贡的财产又很多,就不容易被搬倒了。说到底,朝廷还是那些有钱人的朝廷,只是有权还不行,谁能比皇帝权力大?只要给朝廷进献大量财产就可以在被举报的时候安然无恙。虽然那些财产并不是他们自己的……
朝廷鼓励官员举报,其实是朝廷的检查制度出了问题,并不能延伸到权力部门的各个角落,就是在京城也不能有效防止官员贪赃枉法、假公济私行为。于是,朝廷只能鼓励举报,并让举报人获得一定的升官特权,以此震慑那些贪官们或者做错了事的官员,但这些官员仅限于非皇亲国戚和非朝中大臣的子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