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甲申十同年图》局部,自左至右:李东阳、刘大夏、陈清。
明朝时代,刘大夏(1437─1516年),字时雍,号东山,华容(今属湖北)人。他于天顺八年(1464年)中进士,被选为翰林院庶吉士。他本来可以留在时人向往的翰林院,步步高升,但他却主动要求到地方去做官,以尽瘁于民。由于他勤政廉洁,又精明强干,官职不断升迁。数年后,刘大夏被任命为广东右布政使。
刘大夏上任不久,就开始清查布政使的银库。他发现有一笔钜款没有入账,就问库吏为什么?库吏告诉他,这笔款从来不上库簿,都是历任布政使,直接掌握和具体支配。照现在的话说,属于单位的“小金库”,由单位主管来支配。那库吏还劝刘大夏“萧规曹随,照例行事。”刘大夏听后,思忖良久,突然大声地自我责备起来:“刘大夏啊!刘大夏!多年来,你一直在读圣贤书,做好人,可是今天为何遇到这么一件事,却沉吟许久呢?实在是有愧古人,非大丈夫也!”说罢,即命库吏将这项钱款,如数登入库簿,作为政府的支销,自己分文未取。
弘治六年(1493年),刘大夏又被任命为右副都御史,负责治河。
弘治十年(1497年)他做为左佥都御史,到宣府(今宣化)清理兵饷。无论到哪里,他都严于律己,决不私占一文钱。在宣府,刘大夏下令,草百束、粮十石以上都准许买卖,权势之家想牟利也落了空。不到两个月军粮就充足了,从而保证了边防的军需供应,边境百姓也受利。他本人也随之名声日着,受到百姓的称颂。
刘大夏年过花甲后,唯恐力不从心而有误国事,曾接连三次上书请求退休。明孝宗见他体弱多病,只好答应了他的要求。但他在家休养不到二年,朝廷又基于两广一带“盗贼”猖獗,民怨沸腾,社会不稳,便起用他为右都御史,总理两广军务。他接到圣旨,只带了两名书僮,不惜衰老之身,勇毅上前,立即赶赴两广。他到任后采取了一些有力措施,使当地治安状况,迅速好转。《明史》上说:“大夏为清吏治,捐供亿,禁内外镇守官私役军士,法严令具,‘盗贼’为之衰止。”
刘大夏为人刚正,从不循私,即使在皇帝面前,也总是直截了当地发表个人意见。弘治十五年(1502年),他向明孝宗上书,陈述“兵政十害”,孝宗命他更详细地谈一谈弊端之所在,他便列举了南北漕运中的军民之苦,边防军的困敝,以及将帅克扣士兵一半薪资等等,引起了明孝宗的高度警觉和重视。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得罪了不少权贵。
明孝宗死后,明武宗继位。在武宗正德初年,大太监刘瑾专权。这时,七十多岁的刘大夏,已退休还乡。但奸臣焦芳等人,仍诬告他贪污受贿,还造谣说:“他家的财货,可比边费的十分之二。”刘瑾便公报私仇,下令逮捕刘大夏,将他下狱戍边,并抄没他家。刘大夏被逮捕时,正在园中锄菜。他到房子里拿了数百钱,坐上小驴就走。
刘大夏被发戍到肃州(今甘肃酒泉)。临行前,“观者叹息泣下,父老携筐送食,所至为罢市、焚香祝刘尚书生还。”
正德五年(1510年)夏,刘瑾因图谋发动政变而被杀,刘大夏这才被赦归。
有一年朝鲜使者来中国遇到刘大夏同乡张生,关心询问刘大夏情况,并说“吾国闻刘东山名久矣。”也有一年,安南使者来中国入贡,问说“闻刘尚书戍边,今安否?”刘大夏是如此为邻国所敬重。
刘大夏退休后,他在家带领子孙种田。稍有盈余,即分送给亲朋故旧中的那些贫困人家。
刘大夏曾有两句名言,一是“居官以正己为先,不独当戒利,亦当远名”;二是“人生盖棺论定,一日未死,即一日忧责未已”。前一句的意思是:做官要首先正己,而后才能正人。只有不图名利,才能真正做到清正。后一句则是说:严于律己要自始至终,不可有一日松弛。
他晚年时,又为自己写了一篇墓志,其中有句话是:“无使人饰美,俾怀愧地下也。”意思是:无须别人去美化与吹捧,扪心自问,无愧于良心,方可以死而瞑目。人们认为:这些话,都是他一生的真实写照。
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