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中正制#
魏晋南北朝所实施的选拔人才的模式最著名的就属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度又被称为九品官人制度,这种制度就是通过各州郡定期推选德才具备名士官员作为人才选拔官员,也叫做大中正。同时有了大中正这种总管地区人才选拔的官员后,还需要其他的一些评选人才的官员,也就是中正和小中正,这些中正基本上都是各州郡闻名的人才。
如果品行和名气达不到要求,那么是很难担任中正这一职位。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在魏晋南北朝的发展之下,统治阶级渐渐发现九品中正制不能适应新的社会形势,并且渐渐显现出其深层的诸多弊端。那么九品中正制度的弊端在哪些地方呢?为何这种政策一直饱受诟病呢?一、中正滥用职权,制度缺乏约束
任何一种行政制度,都要有配套的制衡体制,才能明确权责和义务,充分发挥正面作用而避免负面效应。九品中正制在魏国时期经历短暂而卓有成效的初期运作后,因此在一定时期,吏部授予士人官职所依据的品状标准大致就按照这种模版固定下来的,而特定的官职往往对应相应的品状。
官位必须与品状相当,不能超出该品之外。因而在依据品状授予某人相应官职方面,吏部并无多少斟酌回旋余地。决定士人得授官职高低的权力,实际仍然掌握在给予士人品状的州、县中正手中。如果说汉代的乡举里选,毁誉还出于众人之论,那么九品中正,只是"寄雌黄于一人之口"。
也因为中正权力如此之大,又缺乏监督约束,长此以往,种种弊端也就不言而喻了。这就使得民间流传一个说法:若想仕途通达,必须交结中正,并且还得让中正选拔你,由此可见,当时的中正拥有着极高的人才选拔权力。如若得罪中正或中正身边的人,则仕途就会受到羁绊。
二、中正品评人物,徇私舞弊
不过中正品第并非只是一种褒贬虚名,而是和人仕途径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官位必须和品第相当,降品等于免官。纠品状的高下直接关系得授官职大小,评为上品者不仅可直接授予较高的官品,而且享有荫亲的特权。西晋时期,国家施行按官品占田、荫亲、荫客制度,明确规定"官品第一至于第九,各以贵贱占田",士人"各于品之高卑,荫其亲属。多者至九族,少者三世"。
高等级品状对应优厚的待遇,自然吸引众多士人唯"品"是瞻,一时间"人人望品,求者奔竞"。为求得上品,士人无不奔走交接担任中正或与中正有关联之人。此种情形无疑给负责品评人物的中正徇私舞弊提供了温床。曾经有官员在担任幽州中正时,就徇私举荐自己的儿子为官。还有的人担任中正期间,直接公开受贿,给多少钱就品定多少等级,也因此被朝廷的御史猛批。
这种利用手中人才任免权职权徇私舞弊的绝非只是少数。担任中正品评人物,徇私舞弊,造成了九品选官制度的腐败,这已经不是什么偶然事件,而是成为朝廷下的腐败,而那些通过贿赂中正获得高品、取得官职的人,更是与中正结为朋党,相与援助,更加剧了腐败的深入和延续。
西晋末年时期,中正王衍评定人物,位列前茅的王澄、王敦是他的亲兄弟和从兄弟。看似举贤不避亲,然王衍所举人物究竟如何?据载,王澄担任建威将军、雍州刺史、荆州刺史期间,就经常大摆宴席,吃喝用度完全任意妄为,十分奢侈,甚至当外敌来犯的时候,这位刺史还不当回事,继续喝酒作乐。
因为王澄放纵无度,荒废职事,后与王敦交恶,为王敦袭杀;而王敦与从兄弟王导协助司马睿建立江东政权,首级被"悬于南桁,观者莫不称庆"。所以中正评级人物搞徇私舞弊现象十分常见,而朝廷也是知晓这种情况,但是很难做出改变,毕竟九品中正制度是国家选人制度,如果更改了,用什么来替换呢?三、中正脱离实际,品评无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