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国的历代王朝来说,能否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一直是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因为这关系到王朝的长治久安。一直以来,历代的常规做法都是不断的加强中央集权,剥夺和限制地方的权力,这是一条非常明显的主线。尽管在中央与地方权力争夺的“拔河比赛”中地方不断受到削弱、中央集权不断强化是大的发展趋势和主流,但是在元朝却出现了一次大的反复,这就是元朝的行省制。
在行省制下,行中书省虽然最初具有中央中书省派出机构的性质,但后来实际上成为了地方最高官府,其权力为历代最大。如《元史》中说“行中书省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军国重事,无不领之”。又如元人虞集所说:“中书省以治内,行省以治外”。最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行省除了有地方行政权外,还兼有军政权与财政权,即行省可统辖地方军队,地方财税可自留三成于本行省。元朝前面的宋朝地方最高长官也就只能管辖一州,且其权力还受到制约,军队更是无法掌控;元朝后面的明朝地方财税只可留二成,也无法与元朝相比。
上图_ 元代行省 图
但是耐人寻味的是,尽管元朝行省的权力很大,但有元一代却没有发生过地方行省反抗中央的叛乱,那么这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
第一,中央中书省与地方行省相比有着绝对的实力。
元朝中央只有中书省一省,地位上高于行省。而且中书省除了处理全国政事外,还直接管理着庞大的腹里地区。所谓腹里,其面积大致包括今山东、山西、河北、河南、内蒙古大部等地区,共辖路二十九,县三百四十六。换句话说,中书省直接管理的疆域北至漠北,南抵黄河,西到太行,东接辽东,就其所掌握的土地、人口、财富而言远非任何一行省可比拟。
并且需要注意的是,中书省直辖腹里所统领的疆域并非简单规划而出,其实是有着深远考虑的。腹里往南抵达黄河北岸,使得位于北方的中央对黄河以南地区呈压制姿态,一旦有变,中央可迅速做出反应。同时,腹里往西控制太行要道,将关中地区“死死锁住”,孤立于一边。如此,可以说中央中书省不仅是在制度、法律规定上地位高于行省,还有着绝对的实力及地缘优势压制各处行省。这也就是元人所谓的:“都省(中书省)握天下之机,十省(十个主要行省)分天下之治。”
上图_ 元朝官员
第二,行省内部存在分权制衡。
元朝中央朝廷为了防止行省长官权重难制,采取分权制衡的策略,实行群官圆署会议制度。即行省的高级官员通常有六、七人,主要有左丞相、平章及左、右丞及参知政事等,他们分别掌握行政、财政、军事及司法等权力,部分行省官员甚至是由朝廷直接任命,他们在处理政务时有时根本不给行省左丞相等人汇报,史载“出入不复关闻”。
当行省内有重要政务进行处理时,则行省的高级官员们要集体参与,共同讨论决定。虽然最高长官话语权更重些,有一定的“画一之权”,但是因为官员们各有其职、各掌其权,所以容易互相掣肘。哪怕是行省左丞相提出的想法,也常有一些官员在开会时说一些“有违之言”,甚至暗中向朝廷进行汇报与弹劾,因此行省政务的处理最后不得不“事从公议”。正如元人赵天麟所说:“今立行省于外,维持错综,众建其官,有诸侯之镇而无诸侯之权,可谓于审力之形矣” 。
上图_ 元代官制简表
第三,行省划分时在地理上犬牙交错,割裂各地,难以形成割据政权。
就元朝之前的历朝而言,在进行地方行政区划分时,一般都是根据山川形便的原则进行划分。简单来说,就是根据山脉、河流作为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天然疆界。
这样做的好处有两个方面:
一是疆界明确,划分时容易操作;
二是因为有山脉、河流的阻隔,根据山川形便划分后每个地区的文化风俗相似,易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