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国初期到改革开放之前,曾国藩的形象一般以负面为主。早在辛亥革命时,革命元勋赵声在新军中发展革命党,在向新军士兵宣传革命时,曾痛斥曾国藩是汉奸,为异族杀戮汉人,屠城金陵。最终致使新军将士勃然大怒,烧毁了曾国藩的画像。
到了新中国,史学家们给曾国藩下了一个定义——汉奸、刽子手、卖国贼,将这个所谓“最后一个传统圣人”打入万劫不复之地。但随着改革开放的金星,曾国藩的形象却大为好转,被重新吹捧为圣人,有关于曾国藩的书籍更在一时间洛阳纸贵。
对于这样的现象,笔者一直非常费解,像曾国藩这样草菅人命、酷爱屠城、杀降的“曾剃头”,到底是如何成为“圣人”的。
众所周知,曾国藩乃是理学大儒,是儒家学说的忠实信奉者。即使后来操办团练,但实际上仍是文臣带兵,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武将。从汉到清,书生带兵实际并不鲜见,但像曾国藩这样残忍的,却凤毛麟角。儒家讲究“仁者爱人”,但从曾国藩身上,竟看不出一丝“爱人”“仁慈”的影子。
早在曾国藩操办团练前,就有一个奇异的爱好——爱看杀人。当年,曾国藩在翰林院任职,只要心浮气躁看不进书,就会前往城南菜市口看杀人。因此隔三差五,曾国藩就会呼朋唤友,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地前往刑场,看囚犯人头落地。
从现代心理学观点看,曾国藩具有“反社会人格”,而太平天国运动给予了他以杀人放火的契机。曾国藩建立湘军后,便立即投入激烈的战场之中。当看到鲜血与杀戮,这位“圣人”不仅不心生怜悯,反而还兴奋地手舞足蹈,他在给咸丰皇帝的战报中写道:“水勇开放大炮,专意射火焚船。是时北风甚劲,顺风纵火,遇船即着,自卯至未,烧贼船六七百只。长发(老兄弟)、短发(新兄弟),逐浪漂流,红巾、黄巾(太平军服装)随波上下,岸赭水温,同归浩劫。水战火攻,未有痛快如此者。”
在他看来,屠杀同类是一种无比痛快的享受。看着他绘声绘色地描写残杀太平军的场面,实在令人不寒而栗。
一开始,曾国藩还热衷于将自己打扮成“吊民伐罪”“为民除害”的大英雄,还亲自编写了所谓的《爱民歌》。在歌曲中,曾国藩肉麻地写道:“三军个个仔细听,行军先要爱百姓,贼匪害了百姓们,全靠官兵来救生。”
然而当他发现太平军受到民众的支持后,其刽子手的嘴脸便显露无疑。从此,曾国藩便不再分民贼,只要破城,便一并屠杀。
在攻克安庆后,曾国藩立即下令屠城,杀尽城中太平军和百姓二万余人。一些民众试图跳水逃生,又被水师截杀,“实无一人得脱”。对此,曾国藩竟称“初一卯刻,安庆克复,城贼诛戮殆尽,并无一名漏网,差快人意。”
除此之外,曾国藩还大肆杀降,杀得安庆城“腥臭之气,炎暑薰蒸。”由于杀戮过重,甚至连实际执行者,曾国藩的弟弟,有“屠伯”之称的曾国荃也害怕了,毕竟人心是肉长的。
然而曾国藩呢?却对着弟弟大扯歪理:“劫数之大,良可叹悸,然使尧舜周孔生今之世,亦不能谓此贼不应痛剿。”
曾国藩不仅大肆屠城,还冒天下之大不韪,为圣人立言,把尧舜、周公、孔子等人拉来垫背。随后,他又语重心长地安慰曾国荃:“既已带兵,自以杀贼为志,何必以多杀人为悔?此贼之多掳杀,流毒南纪。天父天兄之教,天燕天豫之官,虽使周孔生今,断无不力谋诛灭之理,既谋诛灭,断无以多杀为悔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