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封与郡县的抉择中,刘邦为何选择郡国并行制

2020-11-24 12:07:45 作者: 在分封与郡县

鉴于周朝分封制和秦朝郡县制各有弊端,刘邦选择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采用一种全新的管理方式——郡国并行制。在中央直辖的重要区域,采用郡县制;在函谷关以东地区,分封刘姓诸侯,用来屏障中央。

我们学习历史时,对郡国并行制这一怪胎,一般都采纳批评的态度。其实从汉初之时的形势而言,郡国并行制或许是最为妥帖的一种制度。

刘邦的分封制,并不是在开历史的倒车,它也又有自己的优点。在函谷关以东,汉初异姓诸侯王和六国旧贵族的势力依旧存在,分封刘姓诸侯扼制他们势力的发展,更有利于中央王朝的稳定。

刘邦也不是傻子,他也害怕诸侯王的权力过大,进而影响王朝的稳定,也对诸侯王的权力进行了一定的限制。比如诸侯国的丞相有由中央派遣,丞相参与诸侯国政务等。

而且,汉朝初期,民生凋敝,百业待兴,诸侯国拥有一定的自主权,可以用来恢复民生、发展经济。当然,随着经济的日渐繁荣,拥有政治经济大权的诸侯国,逐渐演变成独立的小国,对汉王朝的统一构成了威胁。这也是生产力发展下,无可避免的。

七国之乱形势

刘邦选择郡国并行制自然有他自己的考量,从当时情形来看,刘邦这个抉择时正确的。他已经完成了运用郡国并行制来初定天下的任务,接下来的继任者应该因地制宜,减少分封制所带来的弊端。

文帝景帝通过来维持诸侯国的稳定,景帝采用削藩来遏制诸侯国的势力。等待武帝时期,他运用"推恩令"从根源上瓦解诸侯国势力,实现了中央集权的大一统,诸侯国彻底名存实亡。

结束语:我们常说,"存在即合理"。汉初郡国并行制的存在也是合乎当时社会形势的。它吸取了周朝因分封诸侯而亡的教训,也避免了秦朝无宗亲无力屏障皇室的前车之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