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史经验标明,有才有德是上品,有德无才是次品,无德无才是废品,有才无德是危险品。无德之才,驾御不了,则才愈高危害性越大。用人当用德才兼备之人,德为才之帅,才为德之波,道理都懂,但辨才简单,识德很难,故前史上缺德之大才常掀滔天恶浪,病国殃民。话虽如此,但若君王明察,长于窥斑见豹,理解江山易改,本性难改的古训,是能够防备甚或根除缺德之大才的。
赵高和李斯在始皇身后,私心胀大,当即暴露出奸佞之相,合谋矫诏,害死令郎扶苏、将军蒙恬、重臣蒙毅,立昏聩的胡该为太子,成为秦始皇的接班人。胡亥和赵高胡作非为,弄得天怼人怒,导致大秦帝国二世而亡。
大秦帝国二世而亡,其经验于秦始皇而言,一曰求治太急,二曰善后无方。假使早立扶苏为太子,或可无沙丘之谋,扶苏继任皇帝后,以其声威、与大臣及戎行的杰出联系、治国理政思维,大秦帝国未必会国祚短暂。
秦始皇本有时机依法处死赵高、免除李斯,但秦始皇损坏法制,显妇人之仁,致使赵高和李斯不只未受惩办,反而权势日炽,埋下了亡国的祸源。
中车书令赵高曾犯大罪,蒙毅审理后,建议按律判处赵高死刑,除掉宦籍,但秦始皇以为赵高忠实有才华,赦宥了赵高,为大秦帝国埋下了掘墓人。赵高因而仇恨蒙毅,成为其谋立胡亥的一个思维动因。若立令郎扶苏为太子,继任皇帝,蒙毅、蒙恬会遭到重用,而蒙氏上位,赵高难以再往上爬,充其量只能保住现有官职。
秦法完善,治道运转,诸产得宜,皆有法度,法令亦严峻,但皇权凌驾于法令之上,无法真实限制皇权,还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法治。赵高被始皇赦宥,留下亡国的祸源,是人治的悲痛。
秦始皇也有时机免除李斯,但却抛弃了免除李斯的时机。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入秦,李斯妒忌韩非之才,借秦王政评论先消亡韩还赵的问题之机,以韩非建议亡赵而存韩是私心作祟为由,向秦王政进毁谤栽赃韩非。秦王政也以为,韩非乃大才,不为秦用则应软禁,而不能养虎遗患,所以将韩非坐牢治罪。但在审问期间,李斯怕秦王政改动主见,便强逼韩非在狱中饮鸩而死。过了一段时间,爱才的秦王政公然改动了主见,想见韩非,争夺他效能秦国,但韩非已死。事已至此,秦王政无法,并没有追查李斯擅杀韩非之罪,李斯仍然为秦王政所依重。
李斯妒贤嫉能,擅杀秦王政最为欣赏的大才韩非,暴露了李斯巨大的品格缺点和胀大的私心,秦王政却对其极为宽囿,而没有杀之,最起码应免除之,可见秦王政侧严峻臣的才华,而忽视其德之不修,忠实度不行的丧命问题。
秦王政雄才大略,不只长于聚才用才,还长于驭才。始皇在位,以其巨大的权势与声威,赵高、李斯之流,不会有他心,只会甘效犬马之劳,但一旦始皇离世,国家产生严峻变故,赵高、李斯就会暴露原形,无事生非,使国家堕入严峻危机,终究病国殃民。
前史的经验是,为人作官,立身为本,立身一败,万事瓦裂,万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