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李斯,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奸相”。他把持朝政,勾结赵高,诛杀公子扶苏,扶持废物秦二世登基,后与赵高反目被腰斩,夷三族,死有余辜。我对于李斯的了解也仅限于历史课本的寥寥几句,可是当我看到他的《谏逐客书》后,不得不不为其雄才大略、文采飞扬所折服,进而去了解他。
李斯,字通古,汝南(今河南)上蔡人 ,秦朝著名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参与制定法律,统一车轨、文字、度量衡,其政治主张的实施,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专制的基本格局。
【背景】
秦国的宗堂大臣们向秦始皇建议说:“诸侯各国来秦国做官的人都是为他们的君王来游说和挑拨我君臣不和的。因此,请国君将他们全部驱逐出境。”于是,秦始皇下令在全国范围内大加搜索,驱赶外来人出境。当时作为客卿的李斯是楚国人,也在被逐之列(至于“逐客令”是因为吕不韦或者郑国渠阴谋论这里不做细表)。
【谏逐客书】
临行前,他上书秦始皇说:“昔日秦穆公征求贤能之士,向西在戎地征得由余,向东在宛城征得百里奚,从宋国迎回蹇叔,在晋国找到丕豹、公孙支,所以后来兼并了二十个国家,称霸西戎。秦孝公采用商鞅的新法,使诸侯各国都亲近服从,终于使国家国治兵强。惠王采用张仪的计谋,使六国合纵之约解体,六国从此臣服于秦国。昭王得到范雎,致力于强化王室,遏制权贵势力。这四位君王,都因为得到客卿的辅助,而终于成就了一番功业。如此看来,客卿有什么地方对不起秦国啊?美色、音乐、珠宝、美玉都不产在秦国,可大王搜集来使用、享受的却很多。但对人的取舍却不是这样,不问可不可用,不论是非曲直,凡非秦国人就一概不用,凡是客卿就一律驱逐。如此便是只看重美色、音乐、珠宝、美玉而轻视人才了。我听说泰山不辞让细小的泥土,故能成就其巍峨;河海不嫌弃细流,故能成就其深广;圣贤的君王不抛弃民众,故能明示他的恩德。这也是五帝三皇所以能无敌于天下的原因。现在您排斥那些非秦国籍的老百姓,使他们去帮助敌国,驱逐那些外来的宾客,令他们去为各诸侯国效力,这就是所谓的把兵器借给入侵者,把粮秣送给强盗了啊。”
秦始皇看到李斯的上书,便下令召回李斯,恢复他的官职,并废除逐客令。
《谏逐客书》,真不愧为“千古雄文”!李斯当得起“文学家”的名头!
【焚书坑儒】
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丞相李斯上书秦始皇,建议采用严厉的政治文化制度。
李斯说:“从前诸侯各国相争,纷纷用丰厚的待遇招揽游士。现在天下已安定,法令已统一,百姓理家就要致力于农业生产, 士人就应学习法令。现在儒生们不学习今天的法令而学习以前的学问,用来攻击当今社会,迷惑扰乱百姓。听说法令一公布, 这些儒生就用各自的学说去反对它,在朝廷上口是心非,出了朝廷就街谈巷议,以夸饰主上来获取名声,以标新立异来显示高尚,带领群众制造诽谤言论。这样的情况不加禁止,君主的权势就会下降,党派就会在群众中产生。只有禁止这种情况才对国家有利。我请求下令给史官,规定凡是不属秦国的史书都烧毁,不是博士官所掌管的,天下所藏有的《诗》《书》和诸子百家学说的书籍,都送到郡守、郡尉那里集中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引用古代的人和事来攻击当今政治的诛灭九族;官吏看见或知道这类犯罪事实而不举报的与犯法的人同罪。焚书令公布三十天后,不烧毁藏书的,处以黥刑,并服刑四年,罚筑长城。像医药、卜筮、种植之类的书则可以不必烧毁。如果有人想学习法令,就以官吏为师。”
【后记】
此外,李斯参与制定法律,统一车轨、文字、度量衡,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每项举措都对后世影响极大,无不是创举。明朝李贽在《史纲评要·后秦记》中说,李斯“开阡陌,置郡县,此等皆是应运豪杰、因时大臣。圣人复起,不能易也”。而焚书坑儒可以看做是一场文化浩劫,同时也是一项政治举措。连毛主席在评《二十四史》时都对李斯推崇备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