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法院宣判4起非法讨债涉恶案 20人一审获刑

2020-09-30 19:57:44 作者: 晋江法院宣判

晋江法院认为,被告人谷某、薛某卫、胡某波、陈某利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林某林、杨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被告人谷某等六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至三年不等,并追缴相应的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