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曾向警方确认,弟弟刘某辰的死亡事件并未立案。9月20日,警方告诉家属,刘某辰属于非自然死亡,但目前尚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嫌疑人对刘某辰构成他杀或过失杀人,因此不予立案。
此外,刘先生告诉记者,从事发后到9月18日,南师大相关部门和社会发展学院的工作人员每天都和家属有沟通。18日晚,南师大社会发展学院党委书记罗秀山、党委副书记沈晓颖等向家属提出,校领导希望3天之内处理刘某辰死亡事件,但家属坚持要先查明刘某辰的死因。此后校方人员未再与家属进行接触。
据刘先生表示,警方调查仍在进行中。截至发稿时,办案的南京市仙林派出所和栖霞分局均未就案情对媒体进行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