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师大学生猝死在宿舍原因不明,家属犹豫:做尸检也未必能查明

2020-09-23 17:57:18 作者: 南师大学生猝

摘要:但目前尚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

本文转载自中国新闻周刊

作者李想俣

9月19日晚,微博网友“@中老年人刘先生”发布求助消息,称自己的弟弟在南师大宿舍内死亡,额头、面部发现可疑伤口。次日晚,南京师范大学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2020年9月12日傍晚,我校2018级学生刘某辰,被同宿舍舍友发现在宿舍倒地昏迷,舍友及邻近宿舍同学立即报告宿管站、校医院和学院辅导员,并紧急联系120、110。校医院医生、辅导员和宿管人员第一时间抵达宿舍展开急救;120救护车到达现场展开急救后迅速将该同学送至泰康仙林鼓楼医院……经3个多小时的抢救,医院在22:30左右宣布该生死亡……目前公安部门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死者的哥哥刘先生表示,弟弟刘某辰是南师大社会发展学院历史系本科三年级的学生,属于师范方向,去世当天刚刚完成教师资格考试的报名。

刘先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事发的12日傍晚,弟弟还给家人发过晚饭的照片,晚饭后即回到宿舍。宿舍楼道的监控录像显示,弟弟在17点47分进入宿舍后就没有出来过。而27分钟后,弟弟的室友王同学到宿舍楼道打电话,后来证实这通电话是打给120的。

刘先生称,警方告诉家属,事发时宿舍内只有王同学和弟弟刘某辰两人。王同学当时正坐在书桌前玩手机,起身后脚先碰了刘某辰,这才发现刘某辰已经倒在地上,随即走出宿舍拨打120。之后弟弟被赶来的120急救车送至南京泰康仙林鼓楼医院进行抢救。

接到校方通知后,9月13日凌晨,家属赶到医院,看到了死者刘某辰的遗体。刘先生发现弟弟的头部有四处伤口,分别位于左眉骨、左鼻梁、左鼻翼和嘴唇。事后警方向家属解释,左鼻翼处的伤口是抢救时插管造成的。

泰康仙林鼓楼医院为刘某辰出具的死亡证明。图/受访者提供

在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上,陪同刘某辰前往医院的朱老师代诉的死者生前症状体征为,“同学约18点15分发现患者意识不清,呼之不应,口腔、耳腔可见血性液体,遂联系校医,120。校医到场后发现患者已无呼吸,无心跳,立即给予心肺复苏,同时120转送我院,途中,持续给予心肺复苏。”

在这份证明上,死亡日期为12日22点30分,“根本死亡原因”为猝死,死因推断为重型颅脑外伤。医院向家属解释称,此处的猝死是所有未能解释的非自然死亡的统称。

刘先生转述法医的说法称,刘某辰眉心的伤是最重的,属于钝挫伤,即钝器导致的。但钝挫伤并非一定是钝器击打造成的,自发或外力推搡导致的摔倒、撞击墙壁也可能造成钝挫伤。而最终查明死因,可能还是需要尸检。

泰康仙林鼓楼医院的医生曾向刘先生解释,如果是自己不慎摔倒,要达到重型颅脑外伤的程度,需要从很高的地方摔下。泰康仙林鼓楼医院是泰康保险集团投资的一家综合医院。

为查明死因,9月16日,家属向警方提出了进行尸检的书面申请,并签字确认。但在第二天,法医告知家属,解剖尸检需要取出死者所有的脏器。但即使进行解剖,也存在无法解释死因的可能性,所以要家人做好解剖后无法查明死因的心理准备。

因此,刘先生和家人决定暂缓尸检,希望警方能在现有证据的基础上,还原事发现场和经过,对刘某辰的死因进行合理的解释。刘先生表示,家人的最终诉求是查明弟弟的死因,所以不排除继续要求进行尸检的可能,而是否进行尸检取决于警方的调查情况。

刘先生表示,弟弟所在的宿舍共有四名同学,其中有一名同学和弟弟关系较好,另外一名同学关系一般,事发时唯一在宿舍的王同学则与弟弟关系较差。刘某辰生前曾在和同学的聊天中抱怨过王同学。

刘某辰生前生活的南师大宿舍。图/受访者提供

对此,自称是王同学姐姐的微博网友“@山水迢迢迢迢迢迢啊”20日发文声明称,“据弟弟亲口所说,两人关系不差也不好(仙林警方有笔录)。男孩哥哥所说的舍友关系不太好,事实是,男孩和宿舍其他三人的关系都一般(案发凌晨,我弟弟和其他两个室友打电话自责,其他两个室友亲口所说)。”记者试图联系该微博博主,但未得到对方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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