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一女子在琼海市区因无理取闹阻碍执法,被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处予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冯某坐在地上无理取闹。
当天8时许,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路管员在嘉积镇兴海路与银海路红绿灯路口处开展日常道路交通执勤工作时,一辆电动二轮摩托车自泮水方向逆行驶来,打算向银海路市委市政府方向驶入,大队路管员随即上前对该驾驶人冯某(女,48岁,湖北人)进行拦截,要求冯某出示证件接受检查。冯某称自己未携带驾驶证,大队路管员告知冯某其行为属于逆行,且未携带驾驶证,将对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暂扣车辆。
冯某一听需要对车辆暂扣,突然开始对大队路管员进行谩骂,并强行上前抢夺撕毁大队路管员手中的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大队路管员一边警告要求冯某配合执法,一边呼叫请求辖区派出所支援。城北派出所路管员到达现场后对冯某多次警告,要求冯某配合执法,谁知冯某依旧不依不饶,对路管员推搡谩骂。派出所和大队路管员对冯某进行控制,将其传唤至城北派出所接受进一步处理。冯某被带至派出所后,情绪逐渐稳定,大队路管员再次对冯某进行询问,并通过公安交通综合应用平台进行核查,发现冯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属于无证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法律规定,琼海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依法对冯某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处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依法对冯某无证驾驶、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予罚款1700元。
(来源:海南政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