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台州晚报】;
一觉醒来
路桥陈女士的汽车轮胎被人动了手脚,
到底是谁干的缺德事?
一查监控发现
这位“神秘人”竟是自己的前夫!
昔日夫妻反目成仇,男方为了泄愤,竟然想出这种“损招”报复——拧松前妻的汽车轮胎螺丝搞破坏,险些酿成大祸!最终,路桥区人民法院以破坏交通工具罪 ,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
案件回顾
被告人王某某与陈女士曾有过一段婚姻。尽管双方在2018年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但两人之间一直存在感情纠纷。
某日凌晨,王某某喝完闷酒后想找前妻陈女士理论,但电话一直未接通。于是,他满身怨气来到前妻租住的小区,恰巧看到她的车子停在路边,顿时恼羞成怒,心生报复,想对前妻的车子撒气。
趁着夜深人静,王某某悄悄从自己车后备箱里拿出了备用的套筒,站在上面用脚使劲蹬,拧松了左侧后轮的5颗螺丝,便匆匆离开。而附近的监控录像记录下了他当晚作案全过程。
“没想到他会对我下如此黑手。幸好车还没开出去多远,未造成人员伤亡。”提起此事,陈女士想想都觉得后怕。
当日早上7点左右,陈女士如往常一样开车准备去上班。刚行驶几步,她就感觉车子不太对劲,听见后面传来异响,透过后视镜看到左后方轮胎挂了出来。她立即下车查看,吓了一跳——固定左后轮胎的四颗螺丝散落一地,剩下一颗也已松动,整个车轮向外侧倾斜 。
经调查,出现在监控画面里的熟悉身影,正是她的前夫王某某。据了解,王某某早年学过汽修专业 ,曾经在汽车修理厂实习过,所以对汽车比较懂行。
“汽车轮胎螺丝松动,真的非常危险。” 对于自己做出的冲动行为,他后悔不已,同时也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一旦汽车在行驶过程中轮胎脱落,很容易导致车子失控,发生交通事故。如果马路上还有其他车辆或者行人,后果不堪设想。”
法院判决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因感情纠纷对被害人心生报复,用自己车内备用的套筒将前妻停放在路边的汽车左后轮五颗螺丝拧松,导致被害人早上行驶该辆汽车时,该车辆的左后轮轮胎发生移位。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明知拧松汽车的轮胎固定螺丝,足以使汽车发生倾覆、毁坏,造成交通事故的危险,仍实施上述行为已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鉴于被告人具有初犯、取得被害人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遂作出上述判决。王某某上诉后,台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 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涉案车轮胎上的螺丝系被告人王某某拧下,结合被告人王某某的汽修专业背景,足以认定其明知将轮胎螺丝拧松将可能导致车辆失控、倾覆等事故发生的事实。
本罪系危险犯,行为人着手实施犯罪即达到了既遂状态并具备了危险性。本案危害的是社会公共安全,行为人破坏了交通工具,即使尚未发生严重后果,只要达到足以使之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就要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