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前杨松发杀人案:八旬母亲为儿伸冤十余载,检方当庭建议改判无罪

2020-09-28 13:22:37 作者: 19年前杨松

摘要:一定把儿子“救”出来

“我是个没文化的人,以前在学校没考好,只上了三个月学,家里就不让我上了,我啥也不懂”(陈威敬摄)

“没文化,光会哭”,这是78岁的杨宝兰面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她说自己胆子很小,当听说办案人员打了儿子时,自己只敢轻声应一句“哦,是吗?”。

19年前,在母亲杨宝兰眼中“连杀鸡、杀鱼都不敢动手”的儿子杨松发,被指杀害了前女友刘彩菊。在最初的那段日子里,每当想起儿子,杨宝兰就一个人躲在家里偷偷哭,因为她觉得“杀人是应该偿命的”。

直到儿子狱中来信喊冤、她在拘留所亲眼见到儿子,“当时他就哭着跟我说,妈妈,我是冤枉的,我没有杀人”。

从此,“没文化,光会哭”的杨宝兰下定决心要把儿子杨松发“救”出来。

今年9月24日,“杨松发故意杀人案”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再审,检方认为原审判决中采用的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且唯一的直接证据,即杨松发本人的有罪供述存在真实性、合法性问题,建议改判无罪,法庭将择日宣判。

杨宝兰说,在律师告诉她检方建议改判无罪的消息后,她绷不住又哭了。

狱中来信

2001年3月,天津市大港区联盟村青静黄河北岸发现一具女尸。同年5月,死者刘彩菊的前男友杨松发被批捕。

2003年10月,天津二中院判定杨松发“为摆脱与刘彩菊的恋爱关系”而行凶,但“鉴于本案的具体情节”,作出了“留有余地”的判决,判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这一判决结果随后被天津高院二审维持。然而在历次庭审中,杨松发均当庭翻供,坚称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所致。在服刑期间,他始终拒绝减刑,坚持申诉。

在杨松发被带走一个多月后,杨宝兰才知道儿子“杀了人”。在最初的那段日子里,每当想起这个二儿子,杨宝兰就一个人躲在家里偷偷哭,因为她觉得“杀人是应该偿命的”。

但不管是警方还是家人,都没有告诉她有关儿子杨松发的任何事情。杨宝兰说,她想搞明白。

一次又一次往返派出所,几番奔波之后,终于有办案人员向她吐露消息:曾在带着杨松发去指认犯罪现场时,“我儿子手举的不够高,他们就打他。”杨宝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之后,杨松发在狱中委托办案人员给杨宝兰带了封信,信中说他遭遇了刑讯逼供,是冤枉的,请求母亲为其申诉。

在杨宝兰的眼中,儿子是个平时连杀鸡、杀鱼都不敢动手的人。据其介绍,杨松发身高一米六出头,85斤,长得很秀气。被害人刘彩菊,杨宝兰也见过多次。

曾经有一段时间,她看到儿子杨松发和刘彩菊走得很亲近,双方又都是离异家庭,于是就提出想让他们二人组成一个家庭。

刘彩菊的答复是,“想找个带红本的”(大学毕业生),而杨松发只是初中毕业,当时是天津大港区一家石化企业的工人,兼职开出租车,还有过盗窃前科。

在杨松发被带走三年后,杨宝兰才第一次在拘留所见到儿子,“当时他就哭着跟我说,妈妈,我是冤枉的,我没有杀人,还说自己是被逼供的”。

杨宝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从那以后她就坚定了为儿子申诉的决心,一定把儿子“救”出来。在接受采访时,杨宝兰的口气依然十分坚定。

申诉之路

“杨松发杀害刘彩菊”一事彻底改变了杨家人的生活轨迹。

案发时杨松发的儿子才7岁。因为要去申诉,同时又担心孙子没有人照顾,杨宝兰就禁止孙子外出,“把我孙子关了整整十几年”。

“我在家就给他(孙子)做饭吃,我不在家也会留东西给他吃,外头一步都不准走。”杨宝兰说她愧对孙子,同时也是有自己的苦衷。不让孙子外出,“一个是寒碜(没什么脸面),再一个孩子也不懂事,万一惹了什么祸我还担得起吗?”

儿子杨松发入狱后,身为母亲的杨宝兰也陷入长期失眠的困境,“有时一整晚都睡不着,能睡四五个小时就算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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