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博士嫁给“凤凰男”婆媳矛盾频发!丈夫病逝后1500万遗产只给6岁儿子留了40万!这事你怎么看?

2020-09-28 14:41:50 作者: 女博士嫁给“

又去起诉 要探望孙子

包玲玲不服气,但判决书已经生效了,好在她收入不错,独自养活孩子没有问题,可偏偏事情还没完,毛父毛母又去起诉,要求每两月看孙子一次,寒暑假还要带回成都生活半个月。

这下包玲玲炸了抢完财产还想抢孩子?没门!

而且她不能原谅,毛父毛母曾经对自己和孩子的伤害。

官司经一审二审,最终,法院认为祖父母本没有法定探望权,加上两边关系恶劣,探望不利于孩子成长,本着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驳回了毛父毛母的诉请。

这样的遗产分配合适吗?

可能在外人看来,毛先生的遗嘱给妻子儿子留的太少了,那《继承法》是如何规定的呢?

第十六条 遗嘱与遗赠的一般规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也就是说,只要是对属于个人财产部分的安排,不管给不给继承人,哪怕是捐赠或者是给其他人,都是可以的。

当然,这个遗嘱要符合一定的格式要件,还有一个特别规定:

第十九条 特留份规定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在这份遗嘱中,可以看到,作为遗产大头的房子(毛先生婚前购买,属于个人财产),全部留给了死者毛先生的父母。

留给妻子和孩子的遗产实在是少之又少,但是并没有剥夺孩子和妻子的继承权。

记者搜索发现,一般来说,在上海,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支付的抚养费通常也就是每个月2000元左右(不包括特别困难或者是特别富裕的情况哦)。

2000*12*16=384000(元)

到孩子长大成人,也就是三十多万元,跟最终毛先生留给孩子的也差不多。

所以,单纯从法律上来说,按照遗嘱分割财产,那是完全合法的。

当然,从感情上来说,大家可能也会觉得有点无法接受。因为这样分割的结果,就是无法缓和婆媳之间已经存在的矛盾,反而让这种矛盾更加激烈。

对于这家人的矛盾

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