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假消费热火朝天,支付方式多样快捷!人行大同市中心支行提醒商家:拒收现金是违法行为

2020-10-02 16:00:06 作者: 长假消费热火

双节长假,市民们徜徉景点、扫货商场、品尝美味……很多市民都选择使用手机支付等方式消费,但部分市民也遇到了商家图方便拒收现金的问题。

针对此类现象,人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工作人员表示,虽然非现金支付方式的广泛应用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积极、深远的影响,但一些消费者在旅游景区、餐饮、零售等行业商户消费时被拒收人民币的现象,既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损害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为进一步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保障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消费者自由选择支付方式的权利,该行提醒商家,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如果出现上述行为,人民银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那么,什么情形下可以使用非现金进行支付,而不属于拒收现金的行为呢?人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工作人员也给出了答案:

一是为履行反洗钱、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进行支付的,应当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是对电商平台、无人销售、自助销售、网络政务场景,以网络化、无人化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履行法定职责,也不具备现金收取条件,且参与各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上达成一致,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

三是部分商场设置统一的现金收款柜台,在各商户档口用现金购买商品需到收款柜台使用现金交款,也不属于拒收现金。

该行工作人员特别指出:无人销售方式是指商品或服务的销售现场无人员值守,比如无人零售机构、无人停车场等不具备收取现金的条件,使用非现金支付方式不属于拒收现金情形。

记者:张世敬

编辑: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