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桌不超过18个菜品,价格不低于588元”。近日,四川巴中市通江县一则《餐饮行业制止浪费自律公约》引发争议,有网友认为,其在变相提倡餐饮涨价。该公约落款单位通江县餐饮协会会长李先生介绍,588元仅为建议,并非强制执行,且针对的是大规模的宴席,小规模聚餐等不在此列。国庆期间,当地餐饮业并未实践此标准。当地已成立调查组,对此规定是如何制定,制定过程中有无违规行为展开调查。(10月7日《南方都市报》)
按照这个标准计算,平均每个菜品至少30多元。而据业内人士透露,通江县的消费水平,一般办席在10桌以上,收费标准为500元左右(每桌送酒水),每桌约有22到26个菜品。显而易见,相比以往的消费档次,“制止浪费公约”规定了菜品数量上限与价格下限,确实有涨价之嫌,这也是遭到网友诟责的主因。
一边限制了每桌菜品数量,一边又设定“最低消费标准”,实则是在抬高消费门槛,鼓励市民高消费,如此自相矛盾的做法,显然与“制止浪费、厉行节约”精神不符,有“挂羊头卖狗肉”之嫌。这样操作的话,就会增加消费者的负担,比以往花了更多钱,却只能享受更少的菜品,无形中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据媒体调查可知,588元“最低消费标准”出台的目的,一是保证商家利润,二是防止商家互相杀价。可见,“浪费公约”是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在维护本地餐饮企业的利益,并非真的为消费者考虑。这是其行业立场所决定的,商家本就以利润为优先考量标准,并不奇怪,只是其做法令人产生厌恶感,最终效果也就适得其反。
而且,此举有餐饮行业借机搞价格垄断,制定“价格同盟”机制、共同涨价的违规嫌疑,违背了自由竞争的市场原则,对餐饮行业和企业发展形成阻碍,亦损害到社会公共利益,应依法予以制止和纠错,并进行深入调查。
目前,据通江县餐饮协会回应称,“不低于588元”仅是针对办宴席的建议,不是强制性条款,国庆假期期间,当地餐饮商家对此并没有执行。此回应并未解释清楚,“浪费公约”的定价依据、合理性、合规性等,更像是对舆论批评的公关,难以令人信服。因此,尚有待监管部门的调查结论,再对此事做最终的裁定。
近段时间以来,各地为响应“制止浪费、厉行节约”精神,纷纷出台各种地方规定、行业公约等,绝大部分符合精神,但也有个别规定、公约偏离轨道,存在夹带私货、超出常理、标准混乱等问题,导致难以落实执行,反而沦为笑柄。因此,各地需要恪守精神和规则,不宜搞形式主义,哗众取宠,玩弄文字游戏,肆意搞“花样”节约,使得“制止浪费、厉行节约”活动走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