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快评丨莫让热气球在监管真空中“黑飞”

2020-10-09 10:04:22 作者: 东方快评丨莫

10月7日,有网友爆料称,陕西西安一景区放飞热气球时发生意外,有人挂在吊篮外被带上半空。8日,西安白鹿原白鹿仓景区有关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表示,当天飞行系按照规程操作,但突遇瞬间强阵风,致使地勤人员被热气球带起,后已平稳落地,无人受伤。(10月8日《南方都市报》)

西安景区发生热气球带飞工作人员事故,使热气球这项新兴、新鲜而又刺激时尚的运动,再次引发人们热议。尽管事涉景区回应称“按规操作突遇强风,无伤亡”,但仍让人难以释怀。特别是,由于监管缺位,导致热气球运动无序发展,对公共安全构成了巨大威胁。2009年10月14日,广西桂林阳朔县发生热气球坠落事故,导致5名荷兰籍游客4死1伤。2014年3月20日,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发生一场悲剧,一位老人踩到热气球的系留绳,被正升空的热气球一同带到几米的高空,坠落地面当场摔死。

事实上,国家体育总局早在几年前就委托中国航空运动协会管理全国热气球运动,并出台了详细的《热气球运动管理办法》,对热气球从业人员资格、场地、设施设备条件、安全保障等都有了明确规定。然而,体育部门管理的只是非盈利性质的热气球运动,至于庆典、旅游观光等这样的经营活动,目前在管理上还是一片空白。

监管存在空白,必然引发利益冲动。比如,按照规定,凡是拥有热气球的企业或个人,都必须到专门管理机构或协会申报审批备案,但现实情况却是,许多地方根本没有相关管理机构或协会,即便是有,也很少有企业和个人去备案过,企业或者个人在热气球盈利活动方面,大都是“偷”着做,也很容易“偷”出安全事故。但一旦事故发生,却缺乏一个具体的监管部门。

可见,西安景区发生热气球带飞工作人员事故,值得有关部门反思:莫让热气球在监管真空中“黑飞”。根据有关规定,热气球俱乐部的开办需要经过工商登记注册,申请批报场所,向空管部门申请空域,并要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为会员。这就要求有关部门,特别是体育部门和航空运动协会,应摒弃借热气球敛财的利益观,真正肩负起监管之责,严格申报审批程序,控制发展总量,加强对飞行现场的监督和技术指导工作,确保飞行安全,将热气球运动向正确方向引领,让这项活动更加规范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