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小长假
本应该出门游玩,好好放松休息
但是
云南省石屏县的一名男子
却在拘留所里过起“长假”
“好奇”一眼代价大
10月1日凌晨3点多,石屏县110指挥中心接到一名女性报警称,有人从窗子进入了她所在的酒店房间,求助民警前往处理。
接到报警后,异龙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出警到达酒店后。这位女性告诉民警,“半夜醒过来,发现房间的灯亮着。有个陌生人站在门口提着一双鞋,对着我笑。”
民警立即对报警人所住的房间四周进行调查了解,发现隔壁房间的马某有重大嫌疑。随即进行盘查,马某如实供述了违法事实。
据嫌疑人马某供述,晚上10点左右,他在酒店过道上遇到刚洗完澡出来的报警人。回到房间后,他久久不能入睡,凌晨3点左右,马某从窗台上翻入报警人所住的房间并打开灯。被报警人发现后,开门逃走。
马某的行为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之规定,构成偷窥他人隐私,民警依法对他作出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公民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
任何侵犯他人隐私权的
违法行为都会受到法律惩处
在此
小编也提醒大家
外出住酒店、宾馆时
一定要提高警惕
锁好门窗
保护自身及财物安全
来源 无限红河、新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