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一个月只有1298元,民政局和镇里干部帮我们调整后,10月份有将近3500元了。三个小孩读书担子重,现在政策这么好,太感谢政府了!”最近,家住建德大慈岩镇的汪仕芳收到了10月份的低保,非常激动地说道。
汪仕芳一家共有6口人,夫妻两个年老体弱,其独子于2018年病故,平时他和老伴照顾着三个孙子女,全家仅靠儿媳一人外出打工维持日常生活,家庭条件困难,在2018年5月被纳入低保。
由于小孙女为河北保定户籍,根据原低保办法规定,当地民政部门核定该家庭享受低保待遇5人。
2020年6月,建德民政局下发《关于开展外来人口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建民字〔2020〕47号)文件后,大慈岩镇将其小孙女也纳入了低保范围,核定该家庭享受低保待遇6人,根据低保救助金补差规定,重新计算该户每月低保享受金额。
该项工作是杭州市民政局2020年社会救助创新试点工作中低保户籍拓展创新试点内容,建德市作为试点县市之一,经过全面摸排目前已有部分外来户籍对象正在办理社会救助手续。
那么,其他想申请此类低保的外来人口应具备哪些条件呢?今天(10月14日),杭州网记者从建德民政局了解到,凡持有建德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且居住2年以上或在本市实际居住2年以上(相关村社证明)、生活困难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依照《建德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精神,向居住地乡镇(街道)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申请程序、审核程序、审批条件、救助标准与该市户籍居民相同。
该项政策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政策,扩大了社会救助的广度和宽度,让参加建德建设与发展、生活陷入困境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与本市居民同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通讯员 | 刘小红 方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