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戴口罩,湖南男子被打成粉碎性骨折,检察院:从重判决

2020-10-20 15:21:49 作者: 疫情期间戴口

文丨粪提 审丨易桉

新冠疫情期间,必须要配套口罩,相信是每个人都知道的基本防护守则。但是,家住在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的熊小军,居然因为自己佩戴口罩外出,而被周某华无故殴打,导致其左胳膊部分粉碎性骨折。

事后,法院在一审过程中,因为周某华主动投案自首、自愿认罪,而且赔偿了部分医药费,因此决定酌情轻判,仅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周某华有期徒刑8个月。近日,但此判决结果遭到了熊小军与检察机关的强烈反对。当地检察院因一审量刑不当,提起了抗诉。

戴口罩看不顺,殴打他人致骨折

视线追溯回今年二月,彼时全国人民都因为新冠疫情而严阵以待。熊小军自然也不敢掉以轻心,即便是在烟酒摊喝茶,他也戴好了口罩。

但戴口罩这个必要的举措,在周某华看来却难以接受。他以看不顺眼、简直是出洋相等理由,强行要扯掉熊小军的口罩。在熊小军抵抗时,双方发生了撕扯,期间周某华一直在对其进行谩骂与侮辱。

虽然第一波冲突很快被现场的群众劝开,但周某华咽不下这口气,反而觉得是熊小军冒犯了自己。因此,周某华很快杀了回马枪,再次突袭了已经放下戒备心,继续喝茶的熊小军。这次周某华下了狠手,在熊小军抬手阻挡的过程中,周某华打断了他的胳膊,事后医院的X光检查显示,熊小军的左肱骨已经粉碎性骨折。

法院认定自首轻判

案发后,周某华大概意识到自己行为不当,给对方造成了伤害。因此,他主动到当地派出所投案,并在熊小军手术后,支付了相关的医疗费用,共计四万余元。

也正是因为他的自首及赔偿行为,才使得法院在今年6月份进行的此案一审判决中,认定其悔罪态度较好,且为初犯,因此有从轻处罚的依据。

但熊小军却认为处罚失当,因为周某华虽然支付了医药费,但后续的治疗仍需要费用,且在此期间的误工费等,都没有见到周某华的赔偿。

检察机关针对判决结果,同样提起了抗诉。检察院认为,在疫情期间,做出如此恶劣行径,本质是妨害防控疫情。此外该犯造成熊小军的伤害仍旧需要鉴定残疾等级。因此,周某华应当依法从重判决。他们提出的合理量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半至三年之间。

目前,此案还需要等待法院的第二次审理,才能最终确定周某华的处罚结果。但无论如何,在举全国之力抗击疫情的大背景下,做出此等行为,实当依法严惩。

疫情的阴影虽然逐渐消散,但我们仍然不能掉以轻心。外出时,特别是在人流密集的地方,要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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