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子中心护理员下狠手虐待出生仅两周婴儿,原因更让人愤怒!

2020-10-21 08:38:07 作者: 月子中心护理

本文转自【广州日报】;

生完孩子去月子中心调养,

本是图个舒适的环境和良好的服务,

对自己和婴儿都好。

可在佛山一家月子中心,

一名婴儿哭闹,

竟遭到护理员下狠手虐待。

近日,

佛山南海区法院对这名护理员判了刑!

据指控,2019年6月18日,唐某芳入职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的一家月子中心任护理员,负责照料、看护婴儿和产妇等工作。

同年12月17日凌晨5时许,唐某芳在该中心2008房婴儿托管室看护被害人罗某(女,2019年12月3日出生)时,因罗某哭闹,吵醒了正在房内睡觉的唐某芳。

图源:视觉中国 图文无关

当日凌晨5时11分至27分期间,为制止罗某哭闹,唐某芳多次用力拍打罗某的面部、嘴部,掐其下巴,连续弹其耳朵、脚趾,掐其胳膊,摇晃全身等,致使罗某的左耳廓位置出现淤青。

经鉴定,罗某的左耳软组织损伤,属轻微伤。

同日20时许,民警在月子中心抓获唐某芳,其如实供述了虐待罗某的犯罪事实。

案发后,唐某芳的亲属代其向被害人罗某的父母赔偿了16000元,取得罗某父母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唐某芳作为对未成年人负有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看护的婴儿,致一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公诉机关所控罪名成立。

唐某芳犯罪后明知他人报警留在现场等候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行为,是自首,认罪认罚,且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

唐某芳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同时,禁止唐某芳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看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