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操作?男子半夜回家,天上一把大菜刀朝他丢了下来

2020-10-22 12:00:12 作者: 什么操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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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江西赣州赣县区城区一小区的住户王某报警称,有人直接朝他扔菜刀。事发时,小区的一处公共视频正好拍下了这一幕。当时菜刀从5楼扔下,直接掉落地上,砸在了王某身后,当时距离很近,所幸没有伤到人。

原来,当天晚上10点左右,王某驾车回家,经过小区楼下时,碰见醉酒的钟某。其将王某的车拦下,并扬言要上车。在遭到拒绝后,钟某便用手砸王某车子的引擎盖,随后离开。王某紧随其后,想找其理论。钟某发现后,便怒气冲冲地跑回家拿出菜刀,从5楼将防盗网破坏,并往人行道上扔下。

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只是停车棚下的一辆自行车未能幸免,被划破了轮胎。目前,钟某因寻衅滋事,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5日。

高空抛物到底危不危险,大家心里早已有了答案,真可谓轻则受惊、头破血流,重则危及他人生命,对此,法律有明文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此外,故意高空抛物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头顶”大事,关乎生命,为了他人和自己,请杜绝高空抛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