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违法未处理 驾驶员无法审车主动接受处罚

2020-10-22 20:36:24 作者: 2018年违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0月22日讯 (通讯员 宫文灵 刘晓芳) 驾驶人李某在2018年因无证驾驶和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一直没到交警接受处罚,直到车辆无法审验,他才主动到乳山市交警大队四中队要求处罚。

10月15日,李某主动来到四中队,要求处理2018年的违法行为。原来,在2018年11月27日8时23分,李某驾驶轿车鲁K3U5XX在308国道行驶途中,被四中队民警依法查获。李某无证驾驶机动车,而且故意将车牌第一个字母K用胶带进行遮挡,改为字母M。被依法查获后,他一直没有到交警违法处理室进行处理,以为谁也不知道他的违法没处理,可以万事大吉。那知在办理审车过程中,因为车辆有违法行为未处理,车辆年审无法完成,他才着急到四中队自首,愿意及早接受处罚。

依照有关道路交通法规:无证驾驶机动车,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0元,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0日罚款3000元。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