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启航教育培训学校谎称是直营 其实是“山寨”的

2020-10-22 22:40:41 作者: 南京市启航教

最近,南京市江宁市场监管局对辖区的培训机构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一家专门做“专转本”的培训机构问题不少。

小郑是南京江宁大学城某大专院校的大三学生,为了提升学历,她打算毕业后考个本科。去年初,她看到学校附近有一家名为启航的“专转本”培训机构,该机构宣称:2004年开始在南京运营,并开展专转本,目前属于北京启航教育集团总部直营办学分校。听说是直营分校, 小郑便信以为真,于是,在交纳了5680元后,和该机构签定了“专转本”培训合同。

郑同学称:“上了一些课之后,实在听不下去,感觉教学质量有问题,计算机老师就是囫囵吞枣地讲,没有抓重点;英语老师就是天天让背单词。”

于是,小郑提出退费,却遭到拒绝。

郑同学称:“5000多块钱,都是我们父母的血汗钱,我们学生也没有收入。”

此时,小郑仔细查看合同发现,其中存在不少猫腻。合同中所用的名称是:南京市启航教育培训学校,落款盖章为:启航教育专转本专用章。现在又宣称为:玺航教育,玺礼启航专转本。而这家机构在工商注册的名字实际上是:南京勤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此时,小郑才明白过来,和她签合同的南京市启航教育培训学校,根本就不是合法的主体。对此,南京勤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召猛解释称:“启航学校是北京给我们直接授权的,因为总部在北京嘛,在南京我们也就自然写成了南京市启航教育培训学校。其实,我们签合同的最初目的,只是我们公司对账用,仅此而已。如果学生有任何问题,可以到法院也罢,或者直接到工商处理。”

对此,江宁市场监管局高新园分局执法人员表示,根据《合同法》规定,虚构合同主体,存在合同欺诈行为的话,将面临三万元以下罚款。

南京市江宁市场监管局高新园分局副分局长王全国表示:“学生在签订合同时要把合同主体查看清楚,合同主体和商标名称不是一回事,合同主体指的是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或者社会办学许可证,才属于合法的合同主体,合同主体存在违法行为的话,我们市场监督部门是有职权,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除了合同问题,多位学生表示这家机构还长期宣称自己,属于北京启航转本培训学校的直营分校。随后,记者和北京京师启航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核实,办公室高老师表示,公司主要是做考研培训的,“专转本”并非公司主业,南京勤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仅仅是加盟,根本就不是直营分校。加盟和直营的最大区别就是,加盟点的师资和课程与本部都没有关系。

南京市江宁市场监管局高新园分局副分局长王全国表示:“针对广告宣传册的问题,我们也搜集了一份材料,对广告宣传册上的内容,我们将依法核实,如果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我们也将依法查处。”

经过执法人员协商,培训机构答应退还小郑剩余的课时费。 针对机构存在的问题,目前,江宁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此事后续,我们也将继续关注。

(来源:《零距离》记者/吴传勇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