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前的少年司法并不独立依附于成年司法,这是不合适、不公正的”
2018年3月27日上午,在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内,家属隔帘观看一场未成年犯的“内视观想”体验分享会。图/IC
刑责年龄下调:
惩戒少年杀人犯的下限在哪?
本刊记者/徐天
发于2020.10.26总第969期《中国新闻周刊》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10月13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个别下调,是其中最受关注的内容。
这次调整,可谓是长久争议后的“靴子落地”。15岁陕西神木少女被6名未成年人逼迫卖淫、殴打至死、肢解掩埋,12岁湖南男孩不满管教杀害亲生母亲……近几年来,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案件被频频报道,且刷新公众的认知底线。
最近一起引发热议的案件,发生在一年前。大连13岁男孩杀害同小区的10岁女孩,按照《刑法》规定,由于加害人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最终,这名男孩被公安机关收容教养。该案被通报后,立刻引爆舆论,全网都参与探讨这一年龄段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是否应该惩治的问题。舆论的普遍倾向是,应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让其受到应有的惩罚。
一年后,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回应了这一朴素价值观。不过,学界专家纷纷指出,在惩罚之外,对这类未成年人如何进行矫治教育,亟待细则落地。
长久以来的观点交锋
在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的起草过程中,有关刑事责任年龄是否要降低,是一个焦点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冯军说,在多次调研中发现,社会各界、实务部门对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的问题反映比较强烈,要求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呼声较高。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民进中央提交了与之相关的党派提案:“我国现有法律对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以下简称低龄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缺乏完善且有力的惩戒制度设计,导致正义无法得到彰显,不仅给受害当事人带来极大的伤害,更引发了社会广泛质疑。”
一个个有关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恶性犯罪的报道,使得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探讨“出圈”。而对法学界来说,这一争议已持续多年。华东政法大学博士何鑫、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法官曹俊华在一篇合著论文中指出,针对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建议,我国学界大多持反对或者保持理性对待的态度,认为不宜或者至少应在充分调研考证的基础上降低年龄。
学者们的谨慎态度基于几重考虑。一方面,有关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暴力化趋势严峻的说法缺乏实证基础。今年6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白皮书指出,当前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形势趋稳向好,未成年人涉嫌严重暴力犯罪和毒品犯罪、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数量逐步减少。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从他们做的调查来看,没有数据支撑少年犯罪比成年犯罪的增长速度更快,没有呈现犯罪低龄化的问题,“不能以少数严重性案件做全局判断”。
另一方面,有学者律师指出,一味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会使得未成年人过早地进入刑事司法系统惩治的范围,可能不利于其身心健康发育。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由于未成年人认识能力较低,且身心承受能力较弱,适用刑罚很容易导致“交叉感染”,催生监狱化犯罪人格。不仅不利于预防犯罪,还容易导致他们重新犯罪。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曾提到,最近几年,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的极端案例。“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是个简单的应对办法。修改法律时要考虑降到几岁?降了之后,很有可能在那个年龄之下出现类似案例,因此,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这个意见,很多刑法专家、法学专家都持保留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