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亲家庭,留守儿童、隔代抚养、辍学、家庭贫困……”对于惯窃少年,高成平说在这些孩子身上有着许多共性因素。案件中,有些富裕家庭的孩子也会走上这条道路。暂行法律无法约束这些孩子,遣送回父母或者爷爷奶奶身边后,父母因为生计或者自身受教育程度低,粗放和缺失的家庭教育,无法让这些处于敏感叛逆期的孩子得到真正的管教和约束。
有心无力的家庭教育、因成绩差劣迹多而止步的校园教育,暂行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让像丁丁这样不具备生存能力的叛逆惯窃少年过早流浪在社会中,进入了一个看似无解的闭环里。
像那位22岁的成年人一样,从14岁起砸车玻璃盗窃,只等着年岁的渐长,从16岁起服刑在各地的看守所,一年又一年流窜盗窃、被抓、审判、坐牢……循环着,唯一改变的就是刑期的长短。
刑法修正案草案:
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
必要时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2020年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不能再“一放了之”,保护、教育、管束三者不可或缺,要会同相关部门探索建立有效的教育矫治机制,及时干预、严加管束,使其不致继续危害社会。
10月13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拟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草案也统筹考虑刑法修改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关问题,将收容教养修改为专门矫治教育。草案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华商记者 田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