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有所谓的真相吗?我在医院的调查与发现|正午

2020-10-27 05:21:28 作者: 医患纠纷有所

梅:那医院这边不就没有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了吗?病人是不是很吃亏?比如本来应该赔偿十万,结果你减责以后只赔了两万,病人多亏!

钱:钱的多少并不重要。而且我们减责也不是说减少赔偿。(我们的目的是)既要让病人及家属对赔偿满意,还要让他们对医院满意,不会因为事故而对医院产生怨气。

梅:那你这不是在营造一种假象吗?让病人觉得自己很幸福的假象?

钱:不是假象,是他们真的会觉得幸福。病人永远不知道医疗对应的赔偿应该是多少,我们也不知道,因为并不存在客观、科学的赔偿数额。比如同样一个事故,发生在农民身上和发生在有钱、有地位的人身上,他们的诉求是完全不一样的。我们只能根据他们提出的赔偿要求,在医院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提供相应的赔偿,同时通过减责的方式来增加病人的满意度。

梅:那医院岂不是逃避了责任吗?

钱:这是一个价值取向的问题,就像你认为是医院应该承担责任,而我认为是应该让病人感到幸福就行,如果能降低医院的成本最好了。

梅:我们说的这两种选择实际上在医患纠纷处理中都有,你说的这种以病人的要求为出发点,是你们在院内解决时的价值取向;而我说的针对医院的责任进行赔偿,就是法院或各种鉴定所采用的价值取向。

在医院有过失的医患纠纷中,存在两种价值取向:一是让医院承担其应当承担的责任,二是通过掩饰或刻意减轻医方的责任,使患者及其家属将医疗事件视为一种概率性的存在,最终减少患者及家属对医生、医院乃至医疗领域及日常生活中的不满,接受现实,增加幸福感。

在这两种取向中,钱主任无疑选择了后者。正如家庭叙事并不完全处于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医院叙事也不完全是从医院的经济利益出发,为了减少医院的损失。医院主动承担的责任越大,赔偿的案例越多,数额越大,越会滋生与助长人们对医生及医院的不信任感,进而使医患关系进入一种恶性循环之中。当前紧张的医患关系,背后是否有面对强势的患者方,医院妥协让步而导致患者愈强的原因呢?

“医院在你身上的确出现了问题,我们也都承认”

在X医院,钱主任主要负责接待投诉与谈判,所以前述医院叙事脚本主要基于他处理的案例总结。赵主任只在钱主任应付不来时偶尔接待投诉。而也就是这偶尔的几次投诉案例,让笔者发现两人的医院叙事策略存在很大差异。以下是一起由赵主任接待的投诉案例:

案例:

2013年,一名中年妇女因妇科疾病住在X医院妇科接受手术。由于主治医生的失误,手术过程中其一个血管或类似组织被堵塞,导致右肾出现肾积水。发现后,开始进行肾积水手术,结果手术失败了,右肾只能切除。

2015年8月17日上午,这位妇女与丈夫一起到医患部投诉。投诉过程中,妇女哭了好几次,不断说自己失去了右肾就像是失去了大半条命,自己连活下去的心都没有了,无论医院赔偿多少钱,她都是不愿意牺牲一个肾的。赵主任说:“你的这些痛苦我们都表示同情,医院在你身上的确出现了问题,我们也都承认。这不,我们不是找你和你爱人一起过来,谈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吗……不是光说你多痛苦就够了,你得有个具体的想法,这样我们才能选择哪一种解决方法啊!”妇女问如何解决,赵主任开始慢条斯理地说:“有四种解决方式:一万元以内院内解决;一万元以上,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一个月内解决,卫生行政部门一年解决,法院诉讼要一年……你们觉得你们的损失在一万以内吗?”妇女的丈夫回答:“怎么可能不到一万呢?!”赵主任说,“那就医调委,最快也是最方便的。”之后赵主任又开始对该名妇女讲了医院的保险机制,并告诉患者夫妇应该怎样向医调委提出申请,怎样准备材料,注意哪些事项,等等。

患者走的时候,赵主任跟着送出大楼,问:“你预期是要多少的赔偿呢?”患者说:“一百万。”赵主任说:“太高了,不靠谱。”患者反问:“多少靠谱呢?”赵主任回答:“二三十万吧。”

显然,赵主任与钱主任在处理医患纠纷过程中的叙事策略有很大的差异。在赵主任的叙事中,开门见山的第一句话不是钱主任的“我们没有问题”,而是主动承认医院存在医疗过失,以及给患者本人及其家庭带来的伤害与损失,并且表示医院会积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