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突发严重车祸!事故造成马两死六伤车主肇事逃逸

2020-10-31 03:19:40 作者: 赤峰突发严重

翁旗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

10月4日

自己家的马在S304线404公里处被撞,肇事车辆已逃离现场。

交警勘察事故现场

接警后,大队民警立即前往事故现场,勘验现场及周边环境,现场血迹布满路面,一辆车牌号为蒙DSF26*的破损车辆,地面散落较多黑色车体碎片,疑似肇事车辆车体碎片。两匹马已经死亡,另有六匹马不同程度受伤。事故民警在现场收集了证据,接着帮助马的主人,移动马尸恢复道路交通。

翁旗交警全力缉查交通肇事者

由于该路段过往车辆较多,仅通过肇事现场情形,很难确定肇事车车主相关信息,使该案件的侦破一度陷入困难。

事故民警处危不乱,立即兵分两路,一方面调取沿线监控捕捉肇事嫌疑人逃逸行踪,一方面利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检索比对,掌握肇事逃逸车主基本情况,经与现场监控比对,车主海某有重大嫌疑。

成功破案,肇事人难逃法律严惩

经多方共同努力,办案民警终于在案发5小时内找到肇事逃逸的海某。

经检测,海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0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

在事实以及大量的证据面前,海某对其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并交待当时处于饮酒状态。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造成交通事故且发生事故后逃逸,其违法行为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目前海某已被翁旗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天网恢恢,海某最终难逃法律的严惩。

法律链接

肇事逃逸将受到什么处罚?

行政处罚

根据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事处罚

1、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①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②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③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④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⑤严重超载驾驶的;

⑥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①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②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③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3、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①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②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③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温馨提示

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警察破案没有死角,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试图逃脱法律责任。不论什么情况,发生事故后立即报警,保护现场,等待警察的处理,否则换来的将是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