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邓新建 邓君 文/图
□ 通讯员 刘向明
毒枭财产几乎为零,亲友却“一夜暴富”?今年9月25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刘军、杨丽敏涉嫌洗钱一案:刘军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2万元。追缴现已查实刘军转移的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69.25万元及其收益。被告人杨丽敏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9万元。没收两被告人相关违法所得。两被告人没有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此判决意味着,毒贩刘权欲将大量毒资“洗白”为其亲友的“合法”财产的企图破灭。“一人贩毒,全家致富”,这是毒贩冒着杀头风险“以命博钱”的真实写照。因此,彻底打掉毒资,成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必然选择。
2016年12月,广州市被确定为全国涉毒资产调查的首批试点地区,广州警方通过毒品案件犯罪财富调查工作积累的实战经验,探索出一条打击毒品下游犯罪的工作模式。目前,针对毒品案件犯罪财富调查已逐步向下游犯罪、虚拟货币等新领域延伸,有力打击震慑了毒贩隐匿毒资的气焰,实现毒品、毒资双向全链条打击。
毒贩转移违法所得藏匿毒资
2018年11月,广州警方侦破了一宗公安部毒品目标案后,又成立专案组,统筹开展该案的犯罪财富调查工作。
“抓主犯刘权时,他非常配合,对自己的贩毒行为交代得一清二楚,但‘钱一分没有’!”办案民警回忆,当问起现场缴获的十几张银行卡时,刘权说那是前妻的,和他没半毛钱关系。
据警方侦查,刘权名下个人财产几乎为零,而其前妻杨丽敏——一名23岁的务农女子,名下却拥有价值超过450万元的别墅和200多万元现金存款。刘权的哥哥刘军也在短时间内先后开办了镇上最大的超市、火锅店,并在云南省保山市拥有一套价值200万元的商铺。刘军声称资金来源于其开办养蜂场的收益,可是调查发现该养蜂场没有实际运作。
图为今年6月24日,被告人杨丽敏涉嫌洗钱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了解,刘权和杨丽敏于2017年1月结婚,同年11月产下一子,一个月后两人离婚,之后一直同居,离婚后又育一子,关系一直十分亲密。
公安机关抓获刘权时,现场搜出藏在床底的30多万元现金和数十张银行卡。杨丽敏虽主动交出了银行卡,却利用警方冻结的时间差转走了150万元左右的毒资。
原来,杨丽敏已利用地下钱庄将毒资合法化。这些地下钱庄通过非法运作快速进行资金跨转,将钱由一个账户分散到多个账户,毒资被层层分散,从而达到将毒资“漂白”的目的。
顺着杨丽敏这条线,公安机关还发现,为进一步协助刘权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合法”财物,杨丽敏和刘军还密谋虚设债权债务,签订了杨丽敏于2018年6月15日向刘军借款160万元的虚假借款合同。后杨丽敏以无法偿还借款为由,将以毒资购买的商铺过户至刘军名下。
贩毒暴富带来严重负面效应
“毒贩都是奔着钱去的,把他们的钱打掉,就断了他们的犯罪动机。否则便会陷入‘牺牲一人、幸福全家’的恶性循环。”广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四大队陈警官说,一些犯罪分子通过将违法所得转移,让“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形成“空判”。
毒贩暴富带来的负面效应,尤其令人忧心。2017年1月,广州警方打掉以广西崇左天等籍人黄某锋为首的武装贩毒团伙,先后抓获15名嫌疑人。办案民警发现,主犯黄某锋用贩毒所得除了在家乡修豪宅引人艳羡外,还因捐资修路上了村里的功德榜。
“我什么时候被拉去‘打靶’?”陈警官告诉记者,这是犯罪嫌疑人问办案民警最多的一句话,但一问起毒资,嫌疑人便闭口不谈。他们目的很明确:尽快结案,别查家人。“如果警方能将这些存款和物业确认为毒资所得,依法扣押、收缴这些物业和资金,毒贩还会‘义无反顾’选择‘杀头’吗?”陈警官深知重任在肩。
财富调查成为打击涉毒犯罪利器
毫无疑问,打击毒品犯罪,涉毒财富调查是一个关键突破口。对毒资的查缴,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成本,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作为探索者,广州警方明确“财富调查工作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职责”,树立“刑事打击破案有期限、罪犯财富追缴无期限”理念,深刻认识财富调查的“情报”“证据”属性,全力把涉毒财富调查贯穿于侦查破案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