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快评丨面对公交车上的施暴,我们需要临危不乱的好司机

2020-11-02 15:18:38 作者: 东方快评丨面

近日,湖北十堰。一名女子使用他人“爱心卡”坐公交车被识破,冲进驾驶舱试图抢卡,驾驶员江艳丽为避免事态升级便将卡还给女子,获得公交集团颁发的“委屈奖”。(11月1日澎湃新闻)

公交车承载着人的生命和社会公共财产安全,稍有不慎,都有可能酿成车毁人亡悲剧。从这些年公交车发生的多起案例来看,无不都与司机不够冷静所致。最让人刻骨铭心又记忆犹新的是,发生在2018年11月2日的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事故当天,因道路维修,公交改道,车内一女乘客错过下车地点后,强行要从无公交站的地点下车,司机不同意,她便不依不饶,与司机发生争吵。进而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司机手中的方向盘失控,车上所有人无一幸免,全部坠江身亡。

上述这位女子乘车明明不享受爱心卡,却偏要经常用爱心卡乘车,作为司机完全有理由来阻止和没收她的爱心卡。可该女子非但不听司机劝阻,反而还擅自闯进驾驶舱试图抢卡。这时候,司机江艳丽并没有据理力争与该女子抗争到底,而是考虑到全车人的生命安全,选择先“让一让”,把卡还给女子,满足了她的目的性。我认为,面对公交车上的施暴,我们确实需要临危不乱的好司机,单位给江艳丽颁发的“委屈奖”也是名至实归。

俗话说:公道自在人心。真理永远掌握在多数人手里。你使用爱心卡,本身就弄虚作假占便宜,别人把你的错误行为给指出来,按说就应当感到理亏,无地自容才是。可这位女子却不以为耻,还反以为荣,冲进驾驶舱与司机抗争到底。这简直就是法理不容!

所以,我们在为好司机江艳丽临危不乱的举动点赞同时,也不能放纵对该女子公交上闹事的秋后算账。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对于“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只有这样,公交上抢夺方向盘等闹事者才会有所收敛和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