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跳单”“居间”吃官司 签合同要逐条看清条款

2020-11-03 10:41:59 作者: 房产交易“跳

而中介公司,往往难以证明客户利用其中介信息与他人成交,所以此类判决,多数是中介公司败诉。

提醒:签合同要逐条看清条款

据了解,为防止购房“跳单”逃避佣金,中介公司往往采用格式合同,约定本次若未交易成功,则不得通过其他中介或私下交易此房,否则视为居间成功,并支付数倍佣金或一定比例房款,作为违约金。

在此,付建国法官提醒,如果要签中介准备好的合同,最好逐条看清楚合同中的内容,有问题的要及时提出,在合同后做一些补充条款。

此外,有的中介方会在合同中自立收费项目,捆绑式代理,比如收取加急服务费、代办入户手续费、代办贷款手续费、超标准收取担保服务费等,这些内容一定要注意,签订合同应当采取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法律原则,而不是捆绑;如果中介向委托人收取“意向金”“诚意金”,最好也在合同中写明买卖不成功退款,否则中介容易在买卖不成的情况下,扣押该笔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