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卡”,救助不断!

2020-11-04 09:22:00 作者: “断卡”,救

11月3日,张陈欣在办案民警的陪同下到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珠江路派出所办理了自己的身份证,随后又到相关部门申请注销自己某“企业法人”的身份,申请之后张陈欣如释重负,对民警的热心救助感激不已。

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为贯彻落实公安部“断卡”行动部署,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宿豫公安分局主动出击、高效研判,全力实现扩人、扩线、扩案。

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张陈欣(男,31岁,南京市秦淮区人,患先天性残疾)在宿迁市办理了多张银行卡,且名下银行卡有辅助违法犯罪的流水。然而当民警找到张陈欣时,张陈欣一脸茫然,通过询问才得知张陈欣办卡的来龙去脉。

2019年9月,张陈欣的朋友孙某邀其担任自己公司法人,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张陈欣认为孙某是朋友就没有多想,吃了一顿饭后张陈欣就协助孙某登记成了企业法人,随后孙某提出还需要张陈欣办理银行卡,称企业走账需要张陈欣的名下银行卡,张陈欣也欣然同意。不久后张陈欣因自己的“法人”身份被取消了低保,更令其没想到的是孙某因为涉嫌电信诈骗犯罪被湖北警方依法处理,自己也稀里糊涂地成了“帮凶”。办案民警了解情况后主动帮助其申领身份证,带其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法人注销手续,我局民警陆迅同志还主动帮其联系工作,助其渡过目前难关。

开卡团伙会专门寻找像张陈欣一样的社会弱势群体,许以小利,诱导其办理银行卡和手机卡用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而开卡人却对此不以为意,甚至是毫不知情,即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银行卡、电话卡一旦被收购很可能会被用于不法行为,出借、出租、售卖个人银行卡的人员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