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全媒体讯 近日,岳阳县城区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执法组对一台印着出租车油漆,未悬挂车牌的非法营运的民用车进行扣押,车主因嚣张闹事,损害公共财物,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
11月4日当天,驾驶人李某正在县城天鹅路上客运营,经县交通秩序整顿小组的工作人员检查发现,该车内装有出租标志,但未悬挂车牌,且车内油门和刹车有明显改装,驾驶人李某对于非法营运的事实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对该车进行暂扣。驾驶人李某听说要现场扣车,就拒绝签收法律文书,也拒绝交出车钥匙,言语激动,坐在车内不出来,拒不配合执法,态度十分嚣张。
现场巡特警多次做工作无果后被强制带离现场。两天后,李某再次到县城关大队找联合执法工作人员索讨车辆。不听工作人员解释便开始吵闹,并随手拿起办公桌上的茶杯,砸向办公桌上的显示器,并猛砸办公桌,严重影响了单位秩序,损害了公共财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李某实行行政拘留七日。
“公安机关将全力配合城区开展县城交通秩序的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整治过程中妨碍执行公务、扰乱机关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提醒:市民出行一定要选择乘坐正规的公共交通车辆,拒绝乘坐非法营运的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及黑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