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在常德市城区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逆行与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人武某五处骨折,身受重伤,差点要了命。
监控画面显示,11月4日10点59分左右,在常德市城区芙蓉路常德市电大学校附近路段,一名女士驾驶一辆两轮电动车沿芙蓉路由南往北逆向行驶,这时一辆两轮摩托车载着一名乘客沿芙蓉路由北往南行驶至该处。两车相撞酿成事故,事故现场一片狼藉。
事故发生后,常德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处置,协助120抢救伤员,疏导交通。经调查发现,电动车驾驶人是一名女性,所驾驶的两轮电动车私装了太阳伞,也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摩托车车牌为湘J438KM,手续齐全,驾乘人员都佩戴了安全头盔。事故造成两车受损,电动车驾驶人武某盆骨、腿部、肋骨等五处骨折,现正在ICU进行抢救,伤情稳定,已经脱离危险。摩托车张某兵鼻梁骨折受伤。
民警经过认定,该起事故的原因是两轮电动车逆行和摩托车经过学校门前危险路段未降低行驶速度,电动车驾驶人武某和摩托车张某兵负事故同等责任。民警还依法对电动车驾驶人逆行做出罚款50元,对摩托车驾驶人张某兵行经危险路段未降低速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元,对摩托车乘客未戴安全头盔违法做出罚款50元的处罚。(记者:赵凯 通讯员:刘小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