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欣赏”徐州夜景?醉酒驾车上高架

2020-11-12 14:39:51 作者: 为了“欣赏”

11月10日晚9时25分许,东三环高架三环北路出口处,徐州交警部门开展夜查行动,在对一辆白色轿车例行检查时,驾驶员刚摇下车窗,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面而来,测试结果为驾驶员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4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但是,这位驾驶员的回答令人哭笑不得,“我就和几个朋友在一起喝了点啤酒”,他说自己当晚在潘塘和朋友饮酒后,突然感慨徐州近年的快速发展,于是就想上高架快速路上“转一转”,欣赏一下徐州美丽的夜景。

按照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