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徽县一男子在抖音发布虚假信息受警方处罚

2020-11-13 22:33:59 作者: 陇南:徽县一

11月13日,徽县警方查处一起在抖音平台发布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对企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案件,涉案男子被治安处罚。

11月12日,中石油徽县销售分公司伏家镇加油站负责人到伏镇派出所报案称,昵称为 “终点”的抖音账号发布诋毁加油站工作的信息,已被网民大量转发、评论,对企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请求查处。接警后,伏镇派出所及时对该案件受理查处。民警对加油站视频监控、收款记录进行调取,并对涉案抖音视频进行调查取证,将抖音名为“终点”的违法行为人候某传唤到派出所询问。

经查,11月11日22时许,徽县泥阳镇男子候某开车在伏家镇加油站加220元汽油,由于候某未下车查看加油计价器,离开后,发现车辆油表显示没有加满,认为加油站工作人员在加油时没有将油枪清零,存在克扣现象,便返回加油站质问并用手机拍照,威胁说要将加油站故意缺斤短两的事情发到网上。加油站工作人员为了维护企业形象,就又给候某车辆加油,结果加了22.3元的汽油后,油箱加满溢出,候某自觉理亏,便悄悄离开。次日中午,候某便虚构事实,将在伏镇加油站加油时拍摄的视频配上“伏家镇加油站给车加油时存在现象”等文字发布在自己注册的抖音上,以泄私愤。视频发布后,被大量网民转发、评论,浏览量高达3.2万次,对企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社会秩序。

民警在调查过程中,候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违法,及时发布信息对该事件进行了网络澄清,并向加油站道歉。加油站认为候某态度诚恳予以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徽县公安局伏镇派出所对候某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民警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的言论自由,但任何言行不能逾越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对于故意制造或者散布、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情节轻微的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