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时评【云南昭通威信县城区遛狗三次就捕杀你怎么看吗?】据报道,11月13日云南昭通威信县发布《关于威信县文明养犬、禁止遛狗的通告》,明确“市民必须对所养犬只实行栓养或圈养”,“县城城区内禁止遛狗”,一旦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第三次联系公安机关予以捕杀。看罢这则“通告”,网上一片指责之声。从警告到罚款、捕杀,公布的处罚措施不失严厉,更透露出一股浓浓的“杀气”。客观而言,养犬的确是一道城市管理的大难题。这些年,因为遛狗失范,时不时出现大型犬、恶性犬伤人的事件,作为城市管理者,出台规定予以规制,的确是情势使然,也具有合理性。然而,采取一禁了之、重罚处置的做法,还不无草率之嫌。对于执法部门而言,任何公权力的使用,关系公众的切身权益,必须慎之又慎。具体到这起事件,如果在出台通告前,当地有关部门先倾听公众声音,认真对标法律法规,恐怕也就不会出现这样“杀伐果断”,却又遭人吐槽的“通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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