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童话大王”实名举报,被抓时正抱着一根下水管

2020-11-17 22:38:37 作者: 他被“童话大

白手起家的王钧对图书行业很有感情,在最后陈述中,他对同伙这样说道,“我对不起各位兄弟姐妹,希望以后还可以带着大家从头再来……”该案将择期宣判。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检察日报 卢志坚 张珍 李玥)

案发后,欣盛公司、宏瑞公司及王钧、李明等11人均认罪认罚,王钧、李明、吴彬等人分别退赃。

2019年12月28日,淮安市检察院依法对欣盛公司、宏瑞公司和王钧等11人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等罪名提起公诉。

2020年10月20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身穿防护服的王钧没有了平时的意气风发,在庭审中始终很冷静,他坦言,走上盗版这条路的直接和主要原因,是自己过于自负,虚荣心强,太想在图书行业获得话语权。王钧表示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很后悔,并辩解称,“其实盗版生意也不好做,为了拼销量还要打折。”

白手起家的王钧对图书行业很有感情,在最后陈述中,他对同伙这样说道,“我对不起各位兄弟姐妹,希望以后还可以带着大家从头再来……”该案将择期宣判。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检察日报 卢志坚 张珍 李玥)收藏

在图书零售行业,正规的购书渠道只有一种——出版社。几年下来,王钧和一些大型建筑类科技出版社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成为地区代理商,还自创了建筑类执业资格考试教辅品牌,在建筑科技类图书发行的“圈子”里小有名气。

一路顺风顺水的王钧并不满足于此,建筑类书籍专业性强、受众面窄,他想要证明自己的“能量”还可以更大一些,可以“出圈”,便尝试把业务版图拓展到更受欢迎的少儿类和社科类书籍。然而正版图书零售的竞争日益激烈,王钧的新业务并没有获得理想的收益,他渐渐萌生了在网上卖盗版书的心思。

盗版书的范围很广,只要不符合正规购买、印刷程序,侵犯了知识产权,都算是盗版。正版图书的印刷手续非常严格,出版社要向印刷厂出具委印单,出版社、国家新闻出版署、印刷厂和文化局要依次审批盖章,四个章都集齐后,手续才合法。由于没有版权,盗版书的成本很低,往往只要正版图书定价的2至3成就可以完成印刷,再以定价的4至5成出售,一本定价约30元的盗版书,便可获得3元至6元的毛利。

开网店期间,王钧在酒桌上认识了“90后”李明。李明是河北廊坊人,父亲经营着一家规模不小的印刷厂。倚仗着父亲打下的“江山”,李明19岁起就打着家里印刷厂的名义往返北京跑印刷业务,经常私下接单子,印刷厂的工人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敢得罪老板的儿子。

搭上线后,李明帮王钧的公司印刷了一些建筑类试卷和手册,用作购书的赠品。这些赠品没有出版社和书号,实际上属于非法出版物。

一个有销售渠道,一个有印刷渠道,2017年4月,王、李二人一拍即合,干起了盗版书的勾当。

产、存、销一条龙

连防伪标也是假冒的

仓库查处现场

2017年上半年,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掀起收视狂潮,原著小说的销量也水涨船高。王钧瞄准时机,与李明盗印《人民的名义》小说2000余册,总码洋近10万元,很快销售一空。

尝到甜头的王钧选择盗版对象只有一个“原则”:什么书“火”便盗版什么。他把手伸向小说、绘本、教辅、童书等畅销书领域,郑渊洁、余华、路遥等多位知名作家被侵权。

在数量上,王钧也有自己的算计,他先到出版社进货,根据工作人员提供的清单决定哪些书可以多印一些。“盗版书不能比出版社正常销售量多太多,不然容易被出版社发现。”

李明根据王钧提供的书名或样书判断印刷厂能不能印,能印就指挥父亲公司的员工拼版、印刷。印刷用的电子稿是李明利用“圈内”资源找人制版,所谓制版就是把正版书原样制作成可编辑的电子文稿,制版按页收费,每本书2000元至3000元。李明还另外找了当地的一家彩印公司,专门做盗版图书的彩色封面和部分彩色印刷。

在淮安的仓库里,正版书与盗版书分开存放。王钧很忌讳说盗版,让员工交流时将正版书和盗版书分别称为“出版社的书”“廊坊来的书”“新版”“旧版”或“A版书”“B版书”,防止被人发现。什么时候发正版,什么时候发盗版,都由王钧提前通过电话或网络通知。王钧还自欺欺人地认为,欠发达地区盗版书不容易被查出来,有意识地安排员工把盗版书寄往偏远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