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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春交警农安大队合隆中队接到缉查布控预警:一台车牌号为吉AF60**号的白色小型轿车机动车所有人驾驶证已被吊销。
大队立即部署警力,在302国道667公里处成功拦截该车。驾驶员自称叫“贾某闯”,并出示了“贾某闯”的驾驶证。
民警仔细查看,发现这本机动车驾驶证粘贴照片处有破损,怀疑被替换,遂询问其出生日期,驾驶员支支吾吾回答不流畅。经公安网比对,驾驶证信息与系统内不符。
民警口头传唤“贾某闯”到合隆中队接受调查。经查询,确认吉AF60**号小型轿车驾驶员真名叫贾某伟,此前他的驾驶证因为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吊销,因此伪造了弟弟贾某闯的机动车驾驶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贾某伟在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被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2000元的处罚。其涉嫌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并且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目前已移交公安机关其他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